2025年RCEP对跨境电商的影响与机遇及相关运营策略
RCEP 对跨境电商的影响与机遇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庞大,发展态势良好。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RCEP的签署,给跨境电商带来了不一样的机遇与挑战。比如在贸易环境上,RCEP的签订给跨境电商提供一个均等化的、国民待遇化的落地措施,以及更加公平的国际化政策环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离岸金...
RCEP 对跨境电商的影响与机遇
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庞大,发展态势良好。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RCEP的签署,给跨境电商带来了不一样的机遇与挑战。比如在贸易环境上,RCEP的签订给跨境电商提供一个均等化的、国民待遇化的落地措施,以及更加公平的国际化政策环境。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离岸金融与跨境投融资”课程导师陈硕带来了相关课程分享。
一、RCEP框架下的整合营销
1.运营模式转型——前置战略
RCEP框架下运营模式转型势在必行,销售前置、运营前置、服务前置、决策前置、支持前置这5大前置策略意义重大。鉴于消费者更倾向于在本地平台购物,像美国消费者偏好亚马逊,中国消费者喜欢天猫全球购,将销售前置到销售目的地国终端市场是前置战略的首要步骤。此外,由于跨境电商采取两段式结算,与传统外贸一段式结算不同,针对清算两段化的特点,可充分发挥海外仓多功能性,在销售目的地国建立运营平台,实现运营前置。最后,服务、决策、支持前置也要逐步跟上,以满足客户对服务、技术支持、退换货等其他要求。
2.战略要素
国际与国家规则→ 商业环境→核心优势→商业模式→贸易方式→产品属性(功能属性与外销递延属性)→国别特征→经销层级与客户地位→团队与整体跟进→沟通中的文化差异与技巧。RCEP提供了更公平的国际化政策环境,贸易方式发生变革,协定国内能享受公平待遇与更好扶持。但因RCEP区域覆盖15个国别,各国在经济、文化及产品认同上存在差异,未来会有更多元化的商业模式选择。在这个大市场环境中,跨境电商要利用自身优势寻找新契机和核心优势,分析产品属性,寻找关键决策人,注意团队与整体跟进及沟通文化差异问题。
3.RCEP架构下,企业成长战略中心从国内延伸到区域
成本→供应链→渠道与终端→品牌→技术与标准→资本。从RCEP区域看电商交易中心,采购管理不再局限于生产国境内,采购流程变为“来自于RCEP卖向RCEP”。利用政策优势选择合适销售市场进行选品与销售是关键,战略中心应放在供应链、渠道与终端,借助品牌和平台技术支持完成资本积累。
4.RCEP成长实现路径可以通过1)外包与合营2)自建与直接投资 3)并购实现
以海外仓为例,在日本建立独立于日本商业体制之外的商业模式难度大,但RCEP要求竞争均等化和国民待遇化,使跨境电商有了在日本进行海外仓收购的资质,海外仓并购成为可能;在东盟自建海外仓则是较好选择;新西兰海外仓业务因单位成本较高,适宜外包给毗邻的澳大利亚机构。总之,在RCEP框架下,竞争公平化倚靠资本实力。
5.针对于海外市场拓展与国际营销整合运作需做到3点战略匹配:
1)终端体系落地:在RCEP下“控终端”,提供销售、配送、售后和品牌等终端服务是利润点,海外仓是控终端的直接表现之一;2)运营平台本地化及跨境化:包括交易、物流支持、结算、融资平台,选择本地化平台切入当地消费群体;3)采购供应链体系无疆界化:跨境电商要抓住选品重点,抓好所销售产品。比如亚马逊的FBA模式,能为跨境电商提供多种服务,在RCEP区域内有良好发展趋势。
二、外贸新业态RCEP化
中国海关在RCEP范围内的电商通关便利化处于领先地位,RCEP的签署进一步推进了区域内外贸的通关便利化进程。
1.跨境电商B2B与外贸新业态的本质及在RCEP跨境内的延伸运作
跨境电商B2B全称为“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外贸形式,企业需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B2B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企业可依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申报方式。
2.“9610”模式和“1210”保税模式国际化
“9610”是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俗称集货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货物以邮、快件等运输,分批核放出境,定期归并清单形成报关单,便利企业办理退税、结汇手续。“1210”是入驻保税区(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俗称备货模式,保税区商品可多次先出口,月底汇总数量后口岸集报,生成正式报关单,再由跨境电商企业去税局办理退税。
3.市场采购模式(1039)国际化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单票报关商品货值(含15万)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申请者满足条件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外贸公司能享受相关监管和优惠服务措施。该贸易方式配套政策实现了小商品出口“管得住、通得快”,检验检疫和海关采取了相应监管模式。
4.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与服务功能本地化
从“M+D2C”、“O2O+D2C”模式来看,未来跨境电商业务发展重点在本地化运作。中国虽在跨境电子平台业务超前,但在海外市场缺乏主动权,因终端市场缺乏本地化运作。RCEP签订要求落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在区域内国家享有国民待遇,所以跨境电商应延伸到销售目的地国家市场,通过本地化平台、运营、配送等实现本地化运作。
5.离岸+电商
RCEP协定使货物贸易整体开放水平超90%,各成员国降税模式多样,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关税减免有望降低进出口产品成本,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将受益,对自由贸易港建设利好。就RCEP成员国而言,新加坡作为享有自由贸易港和离岸港优势的国家,未来在资金运作、税务筹划、平台决策中作用重要。
(来源:跨境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