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商务部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及具体内容
商务部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2025年3月22日消息,商务部在这一日开启了关于起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时间设定为2025年5月31日。此标准属于首次制定,其适用范围限定在提供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营销平台下的跨境经营活动,无形商品服务并不包含在内。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跨境电商领域规范的一次重要探索,有望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秩序和方向。 在征求的规范里,清晰明确了供货...
商务部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
2025年3月22日消息,商务部在这一日开启了关于起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时间设定为2025年5月31日。此标准属于首次制定,其适用范围限定在提供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营销平台下的跨境经营活动,无形商品服务并不包含在内。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跨境电商领域规范的一次重要探索,有望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秩序和方向。
在征求的规范里,清晰明确了供货方和平台服务商的责任与义务。双方需签订《跨境商品营销服务合同》,跨境商品在线销售商要确保价格引导下的购销合同约定得以履行。合同中详细阐述了对商品标准、商品计量、原产地、商品检验和测试、跨境商品在线销售商应进行的商品包装/装运/通知/运输、交货、商品保险、商品备件、商品理赔、付款、商品转让、分包、在线销售商履约延误、违约终止合同、争议解决管理、合同语言、税和关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签订合同的语言规定为中文。
其中有不少具体细节十分值得关注:
1、在商品要求方面,其技术规格标准、计量单位既可以符合中国技术标准和法定计量单位,若在标准之外,也能够采用商品来源国或地区官方标准,但销售时必须声明偏离中国标准的情况、所采用的标准来源以及商品本身参数。相较于1997年版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中要求国内销售产品需符合国内标准与行业标准,且所适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为国内法定计量单位,此次的《规范》展现出了更为开放的姿态。这种开放性,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商品的多元化,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2、商品的来源也有明确规定,应当来自于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并提供服务,该服务可以源自国内,也可以来自商品来源国或地区。目前,仅有部分与中国尚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没有正常贸易往来。这一规定,保障了跨境电商商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3、交货环节也有严格要求,在交货前,跨境商品在线销售商应促使货物原产地供货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尽而全面的检验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前把控商品质量,减少后续交易纠纷。
4、货物抵达目的地后,跨境商品在线销售商或客户需要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疫情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要是不符合要求,客户可在限期内进行索赔。这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让跨境购物更有保障。
5、付款方式上,消费者可以选择一次或多次付清货款,同时平台方还需收取供货方的履约保证金,交货验收后这笔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质保金,并在质保期满后退还给供货方。这种方式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增强了交易的安全性。
6、一旦供货商和平台服务商发生纠纷需要仲裁,应由国家指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按照其规则和程序及指定的归属地进行。这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明确的途径和规范,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
7、《规范》还明确了跨境商品的售后服务主体。若跨境商品出现产品质量和服务偏差,客户可以在合同要约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索赔,跨境商品在线销售商应当承担责任,负责全部损失并延长更换件的保证期。这对提升跨境电商的服务质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8、值得一提的是,以往进口商品并没有明确要求供货商提供停货产品的备件,而此次《规范》中提及,如果供货商不再继续生产已供货产品,则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承诺提供备品、备件及耗材供应。这对于广大热衷于海淘的顾客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9、在最受关注的税收部分,《规范》明确要求国内的税费由买方负责,国外供货方负责其所在国境内税费。这一规定清晰划分了税费责任,让跨境电商交易的税收环节更加明确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