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8新政”再度延期与跨境电商发展
“4·8新政”再度延期与跨境电商发展2025年,商务部宣布,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更长的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底。这一政策调整源于2016年4月8日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对海关试点城市实施的跨境电商保税备货零售进口模式实行新的税制,即“4·8新政”。然而,在市场的强烈反弹下,海关总署一个...
“4·8新政”再度延期与跨境电商发展
2025年,商务部宣布,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更长的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底。这一政策调整源于2016年4月8日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对海关试点城市实施的跨境电商保税备货零售进口模式实行新的税制,即“4·8新政”。然而,在市场的强烈反弹下,海关总署一个月后便发出通知,“4·8新政”暂缓一年执行,此次已是新政的第二次延期。
有观点认为,“4·8新政”的再度延期反映出政府仍需要时间继续试点,以找到更适合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制度。这或许意味着,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进行监管创新,仍需时间推行试点,从而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普惠贸易时代的到来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品出口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国。中国消费者强大的购买力不仅在国内有所体现,在国外也表现得十分明显,他们在全球各地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海外购物潮。据商务部测算,中国有将近1万亿元的消费发生在海外,而后通过旅游购物的方式带入国内。
随着跨境购物的兴起,国家在2015年推出了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采用保税备货模式进行零售进口,主要目的是拉动海外消费回流至国内,当然这也推动了国内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际贸易呈现出小单化、多频次、贸易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是因为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创新和人员流动,国际贸易门槛大大降低,全球商品自由流通的程度加大。例如,最新的相关新闻信息显示,一些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加强了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推动跨境贸易更加便捷化。在这种趋势下,更多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人可以更便利地从事国际贸易,通过各种途径,包括直邮、个人携带以及跨境电商平台的正常交易,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商品流通。这种新的全球贸易现象被称为“普惠贸易”,它极大地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传统监管方式需要改进
中国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全球贸易碎片化带来的诸多问题。面对跨境电商这一新的贸易形态,传统的监管思维显然已不再适用。中国的外贸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贸易”和“个人行邮”两类。前者针对进出口商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后者主要针对个人物品的监管,两者的税收政策和监管程序存在差异。
以往,个人行邮因数量少,多采用简易化的监管流程。然而,普惠贸易的发展使个人行邮的数量逐渐增加,甚至中小微企业或个人也开始进口或出口单个产品或小单化的产品,但主管部门对自然人主体报关仍局限在个人物品,且对商品品类有诸多限制。从近年来的监管创新来看,企业的小单出口和进口基本被归类为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监管。例如,海关总署2014年推出的“9610”出口监管代码,就是将小单的出口贸易靠近一般贸易的监管进行处理,即所谓的“分送集报”。“4·8新政”试图将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靠近一般贸易进行监管,但多数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无法满足一般贸易监管所要求的通关单制度,导致跨境电商保税备货零售进口业务量大幅减少,出现类似“熔断”的情况。好在主管部门及时调整政策,将“4·8新政”暂缓一年,如今又延期到2025年底。但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在全球普惠贸易的大趋势下,对于企业小单进口的监管方式,是按一般贸易监管还是个人物品监管,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跨境电商应统一税制
实际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小额贸易实行的简易化监管程序及免税政策。比如,在欧洲,150欧元以下低值进口商品免增值税;在美国,800美元以下的进口商品完全免税。这表明全世界为小微企业和个人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小微企业及全球消费者带动贸易增长的潜力巨大。
因此,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中国的贸易监管方式进一步创新应尽早提上日程。未来有关跨境电商贸易监管方式的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监管不应区分货物与个人物品,实行统一税制;二是落实自然人海关申报主体;三是实行低值货物简易化监管流程和免税政策;四是确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法律地位;五是推行PPP监管制度,即政府与私营机构合作,如与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物流公司等进行大数据信息协同与合作。
当然,跨境电商的监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也涉及改革和开放两方面。因此,更需要统筹考虑和顶层设计。它不仅关系到我国外贸的转型升级,更是中国借助跨境电商发展、构建世界电子贸易平台、重塑国际贸易规则的绝佳时机,这应是国家全球贸易的战略问题。我们应抓住机遇,顺势而上,制定出更为超前的、具有引导新业态发展、抢占全球制高点的贸易监管规则,以支持和引导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