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助力跨境电商发展

跨境电商政策持续利好2025 年 5 月 20 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该《通知》表明,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能够将出口货物在境外产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并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允许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存在差异。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

栏目:跨境电商 作者:进风口 浏览:654

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助力跨境电商发展

跨境电商政策持续利好

2025 年 5 月 20 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该《通知》表明,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能够将出口货物在境外产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并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允许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存在差异。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到,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能够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有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则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进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

近年来,跨境电商领域的政策支持不断加强。就在今年 3 月份,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据最新新闻报道,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依据此公告,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均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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