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的新机遇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2025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意见中多次提及“跨境电商”,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面,有如下几点值得关注:意见一: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1. 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就是“白名单”,从事跨境进口的商品税目需在清单范围内,否则无法以跨境进口方式入境销售。自...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2025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意见中多次提及“跨境电商”,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面,有如下几点值得关注:
意见一: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
1. 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就是“白名单”,从事跨境进口的商品税目需在清单范围内,否则无法以跨境进口方式入境销售。自2016年实施正面清单以来,截至目前已发布4批,最新的是2019版,包含1413个类目商品。此次意见提出“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预计类目会多增少减,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更为广泛的跨境购物需求。
2. 稳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此前,笔者在五月份发布的《一文看懂进口药品跨境电商试点》一文中提到,跨境药品试点的实质是“突破OTC和医疗器械”清单限制。此次意见提及“稳步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相信相关落地政策不久后将会出台。
3. 到2025年,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将更为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是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届时将不再保留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观点认为,2025年后,海南全岛都将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均可开展跨境电商零售业务。可以说,无论海南自贸港,还是全国范围内的跨境电商营商环境,都将相互影响、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商务部牵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跨境电商顾问、麦帮跨境电商生态圈负责人王宇认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已经从早期的试点探索、磨合过渡,发展到了如今的成熟阶段。各项政策也历经了从“限制”到“鼓励”,再到“规范”,直至“支持”的转变。此次政策着重强调“支持”,充分彰显了国家扩大进口、促进消费内循环的坚定决心。
意见二: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1. 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的试点范围。
2. 积极进行先行先试,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以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探索更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3. 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发展壮大,加快自主品牌的培育。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并于2025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4. 到2025年,综试区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果,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成为引领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集群。
责任单位:商务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跨境电商顾问王宇表示,扩大综试区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复制跨境电商经验,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的推广。各潜在地区应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借鉴其他成功综合试验区的经验,扎实做好配套软、硬件工作。
要打造一个合格的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不可或缺。它不仅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还能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报关、清关、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对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交流。
笔者:跨境电商顾问王宇,转载请注明出自风口星观察员新商业观察者。
(来源:新商业观察者)
注:以上新闻信息为虚构,仅为满足题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