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跨境电商新政与监管措施的诸多问题及发展

跨境电商新政与监管措施2025年,经国务院批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的有关监管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已通知实施。跨境电商新政自4月8日起实施,引发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跨境电商面临通关单难题。一家跨境电商贸易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须按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这一要求给他们带来了极大困难。通关单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

栏目:跨境电商 作者:进风口 浏览:146

2025年跨境电商新政与监管措施的诸多问题及发展

跨境电商新政与监管措施

2025年,经国务院批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的有关监管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已通知实施。跨境电商新政自4月8日起实施,引发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跨境电商面临通关单难题。一家跨境电商贸易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须按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这一要求给他们带来了极大困难。通关单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商品,采购者需提供包括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等材料,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然而,跨境电商的进口渠道与一般贸易不同,其供应链组织模式多为海外“扫货”,难以取得原产地证及合同等单证,且受采购规模和渠道限制,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难以与海外供应商直接合作。同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对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也有相关要求,一些注册、备案手续需数月甚至一年以上才能完成,导致进口商品“卡”住。

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自2012年开展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的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在过渡期内,即2025年5月11日前,对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同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规定征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设置一年过渡期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他还指出,此次跨境电商新政出台,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不少,但政策从公布到实施时间较短,企业准备时间不足,适应起来有困难,而一年过渡期可让跨境电商逐步向监管要求靠拢,也让监管部门有时间进行探索。

一年的过渡期意味着跨境电商监管措施并未最终确定,社会普遍关注一年后跨境电商的贸易新模式及有关部门监管措施的变化。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跨境电商新政策注重政策合理性,但可操作性不足,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配方乳粉列于其中,却又加上需按食品安全法进行注册的备注,而相关管理办法当时仍在制定中。此外,清单中需要进行法检的商品虽占比不多,但多为热销品,货值占比高,这与有关部门当初的预判有出入。胡怡建认为,跨境电商是新生事物,政策制定应更充分考虑困难和问题,针对其特点做好政策落地衔接,避免影响行业发展。

相关新闻:据最新报道,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各国也在积极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例如,一些国家加强了跨境电商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效率;还有一些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这些举措都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跨境电商税收方面,2025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我国此前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税负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此次改革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中国公布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正面清单”,商品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今后只有列入清单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的税制进口,其他产品则要按照一般贸易或其他商品行邮的税制进口,不能适用于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进口商品方面,韩国、日本、德国的进口商品成交占据了半壁江山,仅日韩两国的成交就占据37%。进口商品最受欢迎的1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韩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荷兰、新西兰、澳大利亚、中国台湾、泰国。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这也是延续了此前征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十一部门联合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含1142类商品。

在跨境电商设立和运营中,还存在一些法律问题。目前进口类跨境电商适用的行邮税税率远低于一般货物贸易,且进口商品尤其是食品类商品涉及的检验检疫制度是跨境电商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B2B成我国跨境电商主流模式,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从发展阶段来看,跨境电商从信息咨询为主的黄页式的1.0阶段、经过在线交易为特征的2.0阶段,从2014年起转型升级进入了以全产业链为特点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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