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跨境进口电商税改诸多问题待解
跨境进口电商税改:诸多问题待解2025年,跨境进口电商税改引发广泛关注。此前,有关税改落地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昨日,风口星网从广州海关获悉,税改政策尚未确定,业内人士不必过于焦虑。(点击进入>>跨境税改的“前世今生”专题)自上一年度开始的进口税改,备受绝大部分从业者重视。近日,风口星网再次采访了深圳有信达电商事业部副总经理张炯,深入剖析税改带来的影响。税改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据2024年...
跨境进口电商税改:诸多问题待解
2025年,跨境进口电商税改引发广泛关注。此前,有关税改落地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昨日,风口星网从广州海关获悉,税改政策尚未确定,业内人士不必过于焦虑。(点击进入>>跨境税改的“前世今生”专题)
自上一年度开始的进口税改,备受绝大部分从业者重视。近日,风口星网再次采访了深圳有信达电商事业部副总经理张炯,深入剖析税改带来的影响。
税改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据2024年9月份的内部文件显示,税改的主要变化为:
1、税率方面,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取消了50元免征额度,按增值税和消费税70%征收,即17%*70%=11.9%。
2、明确消费者作为纳税人,实际交易价格(包裹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3、适用此政策的商品要求与海关三单连接对比的平台和商品,没有和海关联网,但是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能提供三单的,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商品。其他类型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关于新税制是否具有普适性,张炯表示,综合税虽是此次税改的重点,但该税种从正常发展角度看,更适合保税备货模式。
张炯告诉风口星网,目前政府倡导的阳光清关模式以及以往传统电商进口的渠道,如商业快件、邮政小包进口等,均使用行邮税,税率按商品分类等级分为10%、20%、30%、50%,此为海关统一征收的税率,不存在增值税和消费税。政府倡导的,根据海关96 - 97文列明的跨境电商清关模式,分为保税备货模式和直邮集货模式(后附两种模式区别详解)。
两者的区别在于:直邮集货模式在海外就形成个人订单,进口到国内不属于批量进口,不进保税仓,与一般贸易无关,也未形成B2B的贸易模式。而保税进口在海关看来,前端是批量进口,类似一般贸易进口,批量到国内保税仓(试点城市才可)后,电商平台才可进行平台销售给消费者,形成个人订单。
若新税率修改后,变为关税零,增值税和消费税(部分商品如化妆品才会有消费税)征收一般贸易为标准的70%,即为11.9%。这种调整适合保税备货模式,但对于直邮模式,因其本身不存在批量进口行为,在国外就形成独立包装的订单,只是将若干订单打包一起发到国内,与一般贸易无关。若也使用新税率,无疑是将跨境电商两种进口模式作为一种贸易海关代码统一制定税率。
因此,张炯认为,新税率的调整,可能会对直邮集货B2C和保税备货B2B2C分别出台具体细则,不会一概而论。
对于取消50元起征税是否真的优势大减,张炯在接受风口星网采访时提到一个重要知识:进口电商原本实行的行邮税,不具备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即交完行邮税(50元以下免征)后,还需被征收17%的增值税。这部分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税局对一般纳税人收取营业税,这是对每个企业的要求。几年前的营改增,税局将向企业收取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便是我们熟知的增值税。电商企业在国内注册有多种类型,有在境外如香港注册的,有在自贸区注册的,有在国内注册的,有一般纳税人,也有小型纳税人企业。据说境外注册的和自贸区注册的企业免缴营业税(增值税)。
而行邮税不能抵扣增值税,是因为行邮税是针对个人物品的税种,个人物品属于最终消费者,不能作为增值部分向税局申请抵扣。
在一般贸易中,海关代缴增值税17%可作为进项抵扣,但行邮税(即跨境电商目前的税率品种)无法抵扣,税局会全额征税。若新税率实施,变为综合税11.9%,因其是以增值税为基础变化的,若能被税局认可作为进项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无疑是利好,即便取消了50元免征额,但11.9%可作为成本抵扣,这种运作有利于一般纳税人扩大运营规模。
由此可见,取消50元免征税并不意味着优势尽失,不能简单地通过计算税率公式来衡量行邮税和新税率哪个更便宜。
目前,许多关于新税率和取消免税额影响的评论,存在一定影响,且对于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也不够清晰。对于海关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新变革,张炯认为更多的是平衡一般贸易、跨境电商、个人物品(行邮税)在不同阶段的适应发展。
张炯认为此次税改的更大意义在于在产品细分上进行区别管理,以平衡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差距。
一般贸易更多地在工业、原材料、工业产品方面需要政策扶持,而跨境电商的大部分产品为日常消费品,日用品产品类别有所区别。个人物品(商业快件,邮政渠道)则更多地是个人自用。
这三种模式构成了主要的进口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一定能完全区分开来,政府的政策起到导向管理的作用。比如在邮政进口和跨境电商进口方面,如何进行区别和监管是一个问题。实际上,邮政渠道的个人物品自用,早已被海淘大军占据了很大市场,但新法规出台后,该如何对待这两种模式呢?商业快件进口、邮政小包进口本是按行邮税缴纳的,又该如何与跨境电商进行区分,这需要考验海关高层的智慧和权衡能力。
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引,上述三个模式的运作,对于商家来说还需要时间去磨合。
综上所述,张炯认为此次税改,1、需等待海关细则及系统切换;2、综合税缴纳的税单是否可作为进项抵扣;3、消费税的计算待定;4、境外境内注册的电商企业税务条例是否会顺应调整。(文/风口星网 陈键彬)
附:
保税备货:货品进口到国内保税仓后,通过消费者在电商下单,进行三单对碰,清单申报,用行邮税标准以个人订单为单位进行是否征税和监管。海关认为,进口主体为B2B2C,前端仍与一般贸易类同。特点是批量到国内保税仓(试点城市才可以)后,电商平台才可以进行平台销售给消费者。
直邮集货模式:货物还在海外,包括香港时,平台就产生消费者订单,由平台将产生的订单通过仓储、分拣、打包,转运公司/空运公司发回国内海关快件中心(直邮集货模式海关是在快件中心里面完成,必须有分拣线)。
【相关新闻信息】据最新消息,近期一些跨境电商平台已经开始积极调整业务策略,以适应可能到来的税改政策变化。部分平台加大了对保税备货模式的优化力度,同时也在探索直邮集货模式的创新发展,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