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跨境卖家申报出口退税的五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跨境卖家申报出口退税的五大问题及解决方法2025年,很多跨境卖家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常因各种问题导致退税被驳回。在此,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五大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助您避坑排雷。 一、以FOB价报关,但账上却有国际物流费 大家都知道,FOB只是离岸价,出口企业不承担国际物流的成本。然而,不少跨境卖家虽以FOB价报关,但账上却出现...
跨境卖家申报出口退税的五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2025年,很多跨境卖家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常因各种问题导致退税被驳回。在此,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五大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助您避坑排雷。
一、以FOB价报关,但账上却有国际物流费
大家都知道,FOB只是离岸价,出口企业不承担国际物流的成本。然而,不少跨境卖家虽以FOB价报关,但账上却出现国际物流费。有些卖家认为,既然物流商开了发票,用来做账还能降低企业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税局未深入追究,可能只是让您将国际物流费从成本中剔除,这会导致企业利润增高,需多交税;倘若税局深究,您就得仔细思考,如何解释自己只收取了FOB报关的收入,却要承担国际运输费用,做这桩“亏本”买卖,业务是否真实?自己是传统外贸企业还是跨境电商企业?电商收入确认在哪里,利润又在何处?
倘若您规划了香港公司作为境外的销售主体,国内公司仅作为供应链公司,为香港公司供货,且出口报关时选择FOB报关,那么国际运输费必须由香港公司支付,而非国内的出口公司。
二、国内运输段发票开了0税率发票
多数跨境电商卖家通常会将货物交给货代公司,由其全权处理。为减少交税,部分货代公司会把境内费用、国际运输费用一并开具给出口企业,且开具的是0税率或免税发票。但依据增值税规定,只有国际运输及代理费才可享受免税,国内段并不享受免税。因此,卖家若要申请出口退税,务必提前与货代公司沟通,将国内段发票和国际段运输发票区分开来。
其次,现今税局要求所开发票必须详细列出各费用名称,如代理运费、代理报关服务费、代理杂费等。但实际情况中,货代公司基本会将代理费统一开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企业在收到发票时应注意检查。
新闻链接:据最新消息,近期税务部门加强了对货代公司发票开具的监管,对违规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图片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自制
三、境外收货人填写亚马逊
这需要结合报关方式来判断。若您走9810出口报关,将货物直接运至亚马逊的FBA仓,款项通过电商平台绑定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回到国内出口公司,那么境外收货人填写亚马逊是没问题的。
但倘若您规划以香港公司作为境外的销售主体,走0110出口报关,此时境外收货人建议填写香港公司。因为若境外收货人填写亚马逊,这将与您的业务流和资金流不匹配,会影响您后期的退税。
四、提单发货人是其他公司名字
在跨境电商中,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许多跨境电商的货物为散货,为节省物流成本,往往会选择将货物交给货代公司,与其他卖家的货物一同拼柜出口。
出口退税文件规定:备案单证内的报关单与提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要相符。当前,跨境出口的企业多采用海运方式,市场上的提单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船公司出具的船东提单,另一种是由货代出具的分提单。
一般情况下,退税需要提供船东提单。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货物的订舱,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只有通过货代公司将拼箱货拼成整箱后才能向船公司订舱。对于拼箱货,船公司只给货代签发一套船东提单,而货代为了商业保密通常不会提供船东提单,多数是货代自己制作的分提单。那么,卖家朋友该如何应对呢?
(1)要求货代公司“分票报关”
比如一个柜子有3个客户的货,出一份提单,这就是“合票出单”。若3家公司都有进出口经营权,且都需要申请出口退税,报关抬头不同,那么就需要分开报关,各自退税,“合票出单,分票报关”是海关允许的。
(2)确保货物提单和报关单出口信息的一致
无论是船东提单还是货代提单,提单上的发货人、货物品名、数量、规格、运输方式、目的港、提运单号等内容,都必须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相符。若发现信息有误或缺失,应及时联系报关行或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3)船东提单(总提单)+货代分提单
在货代能配合的情况下,尽量拿到船东(总)提单复印件,总提单显示其中一家出口企业为发货人,而其他几家拿到的总提单复印件可作为佐证。这种情况下,虽然提单上的发货人未显示自己公司的名字,但只要各自出口的货物在提单上,仍可退税。
五、采购发票和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不一致
报关单上有3个单位,我们的进项发票上只要对应其中一个即可。不过在税务申报过程中,会涉及到换算问题,有的是吨,有的是公斤,有的是个,有的是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2025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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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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