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境外商标专利扶持新政:鼓励创新申请补贴,助推全球专利布局战略2025版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全新的境外商标专利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深圳市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更多成果。政策对深圳市授权的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商标、著作权,以及专利代理机构的发明专利代理行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资助。政策概况这项操作规程自2019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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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境外商标专利扶持新政:鼓励创新申请补贴,助推全球专利布局战略2025版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全新的境外商标专利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深圳市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更多成果。政策对深圳市授权的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商标、著作权,以及专利代理机构的发明专利代理行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资助。

政策概况

这项操作规程自2019年11月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此前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与本操作规程有冲突的,以本操作规程为准。

资助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若专利、商标、著作权为多人共有,则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详情

针对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1. 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含港澳台地区)的,每件将给予2500元的资助。但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情况,则不予资助,且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上限为5件。

2. 对于非个人申请人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将增加资助7500元。

申请时需提交项目申请表、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收据凭证以及发明专利证书。

国外发明专利及PCT专利资助详情

针对国外发明专利及PCT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及申请材料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 针对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人,将给予每件4万元的资助。

2.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机构经实质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人,将得到每件2万元的资助。

3. 对于非个人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还将根据纳税额实行分类资助,年度资助总额根据上一年度在深圳的纳税额而定,并有相应的上限。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同样不超过5件。申请时需提供项目申请表、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针对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也有相应的资助标准及申请材料要求。

境外商标资助详情

针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标准如下:

1.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人,将根据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进行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 取得特定国际组织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人,将获得每件3000元的资助。

3. 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人,每件将获得1000元的资助,且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4.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同样可获得资助,年度受资助件数同样不超过3件。

5. 对于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取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将给予20万元的资助,地理标志每件给予5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总额针对同一申请人有相应限制。

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时,需提交项目申请表、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结语

以上内容为深圳市新发布的境外商标专利补贴政策详解,旨在鼓励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深圳市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进一步发展。请各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应资助。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文件为准。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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