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面助力企业复苏扶持政策汇总2025年版
关于抗击防控疫情重点服务单位的财政补贴措施一、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补贴措施深圳市: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进行保供稳价的临时性补贴。具体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第一条。南山区:对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按照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最
关于抗击防控疫情重点服务单位的财政补贴措施
一、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补贴措施
深圳市: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进行保供稳价的临时性补贴。具体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第一条。
南山区:对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按照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参考《南山区携手企业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专项支持措施》第三条。
二、生产防疫物资企业的补贴措施
深圳市: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购买设备扩大技术改造投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防疫物资收储,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在疫情结束后按市要求统一收购储备。并建立绿色采购通道。依据《深圳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第一条。
宝安区:对具备防控物资生产资质企业,给予实际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按照员工节假日加班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防疫物资收储,符合条件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可纳入区应急物资定点采购单位目录。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第一条。
其他区域的相关补贴政策,如龙华区、南山区、光明区、盐田区、大鹏新区、龙岗区等也各有特色,主要包括对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设备、生产应急防疫物资、解决疫情防抗物资贡献突出的中小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等进行补贴或奖励。
三、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的财政补助
深圳市:各区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依据《深圳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第一条。
福田区、龙华区、光明区、盐田区等也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提供了相应的财政补助政策和措施。
四、防疫项目支持的措施
广东省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地址提供相关支持。针对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认证、认定和推广使用的企业以及开展疫情防控技术攻关的科研机构、企业等,各区域也提供了相应的专项支持和资助。
5、盐田区推出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对于获得省、市疫情防控研发或产业化立项的公司,将按照项目获得上级资助的50%提供配套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企业获得的总配套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依据《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6、大鹏新区针对疫情防控物资贡献突出的中小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的企业,将给予不超过省、市扶持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扶持。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
7、坪山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在检测试剂、抗病物研发等方面取得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技术突破的企业,且其产品获得广泛应用、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研奖励的项目,将按照其获得资助的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这些奖励不重复享受。《坪山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条第9款中有详细政策依据。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方面:
1. 深圳市对定点收治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第一条中有详细政策。
2. 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对于新冠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如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药品注册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财税金融政策》中有相关解释。
关于加大对企业资金支持的措施:
稳定企业现金流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困难企业和创业者的到期还款,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并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依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各个区域如宝安区、福田区等也出台了相应的金融扶持政策。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深圳市鼓励各银行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力争比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还采取了各种措施如减免担保费、免收再担保费等来减轻企业负担。这些政策的依据是《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各个区域如南山区、龙华区等也出台了相应的融资扶持政策。
龙华区推出多项支持措施,全力保障区内重点保障企业,特别是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名单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百强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这些企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将享受贴息支持。
盐田区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协助其申请市级贷款贴息,并对新增信用贷款提供配套支持。
大鹏新区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对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深圳市针对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宝安区扩大了贷款资金发放对象和授信经办银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周转扶持。
南山区鼓励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并提供专项信贷额度、利率优惠等支持。福田区对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或实现平稳发展的金融机构在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龙岗区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提供订单贷款支持。坪山区组织金融机构走访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表现优秀的金融机构在银政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罗湖区推出亿元稳增长奖励计划,对重点企业给予不低于1亿元的专项奖励。
各区企业疫情应对法律服务机制
1. 宝安区:针对疫情期间企业所面临的合同履行违约等纠纷,积极购买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应急公共法律服务,以帮助企业顺利度过难关。此项措施详细规定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印发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第九条中。
2. 福田区:为应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特设服务专线,全面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详细信息参见《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共舟共济“福企”十一条》第十条。
3. 罗湖区:为了支持企业在疫情期间稳定运营,设立了服务热线,提供法律纠纷调解服务,并协助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具体细节可以在《深圳市罗湖区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第六条中找到。
4. 龙华区:针对企业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问题,建立了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设立专线电话提供服务。相关措施详述于《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第十一条。
5. 盐田区:为了帮助企业应对疫情中的各种问题,建立了应急公共服务机制,针对薪资待遇、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劳动调解服务。具体信息参见《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二条。
6. 光明区:鼓励企业与友好协商,解决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的合同事项。对于投资项目,确因疫情或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履行的,可延后合同执行期限,并不作违约处理。更多信息请参阅《光明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第十二条和十三条。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深圳市各个区针对疫情期间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所提供的服务和支持措施,旨在帮助企业顺利度过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