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监管试点扩围,覆盖上海、青岛等12地新布局
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正式运行两个月以来,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各试点海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均大幅度增长,例如天津口岸的14家企业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已经超过4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以上。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新增上海、福州等12个直属海
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正式运行两个月以来,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各试点海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均大幅度增长,例如天津口岸的14家企业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已经超过4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以上。
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新增上海、福州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试点范围已经扩大至22地。此次新增的两种监管方式分别对应“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模式,其中“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9810”适用于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新监管模式试行后,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统计数据更加准确、规范化,不仅更加直观体现外贸出口结构和发展形势,助推外贸行业转型升级,而且为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各地海关已提前做好准备,确保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9月1日如期启动。例如济南海关目前已完成企业类型勾选、海外仓模式备案、订(仓)单数据报文对接等各项准备,选取初期试点企业8家,指导企业完成注册登记、电子数据接入等工作,确保首日申报顺利通过。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新政策为它们提供了更便捷的出口渠道和更多的政策红利。企业可以预见,采取9710和9810监管模式进行申报,实现通关流程的全程电子化,可以将跨境货物直接出口至海外仓交易,为它们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仓储成本,也将大大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