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75号政策解读: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释放哪些信号?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第75号政策,为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带来了重大利好。新政策增设了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和“9810”,意味着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同时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这项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多位跨境电商企业人士表示,这一新政对于跨境B2B出口企业、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359

海关75号政策解读: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释放哪些信号?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第75号政策,为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带来了重大利好。新政策增设了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和“9810”,意味着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同时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这项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多位跨境电商企业人士表示,这一新政对于跨境B2B出口企业、运营亚马逊FBA以及海外仓电商业务从业者来说是一大利好。它不仅预示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将更加明朗,更能反映出跨境整个行业的真实出口数据和交易数据。但未来对此类业务的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大。

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工作组的联合主席孙向阳对此政策进行了解读,他提到这次海关75号政策对跨境B2B出口的利好明显,并传递出了三大信号:一是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扩大其业务范围;二是帮助更多出口企业应对疫情下的出口销售危机;三是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发展。

那么,究竟哪些类型的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参与B2B出口试点呢?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另一种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孙向阳介绍,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是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物流企业在内的境内企业,并需根据海关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则还需进行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

在通关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需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并优先安排查验;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广州盈通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张红霞认为,此次政策更加规范了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的监管范围,将属于跨境电商模式出口的货物扩展到了B端采购监管方式。卓志关务专家黄兆煜指出,海关75号文件为跨境贸易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新增的编码能更好地还原贸易真实情况,未来有望享受更多政策配套。

多位行业人士表示,当前外贸形势严峻,国家出台这一政策也是为了给传统外贸寻找新的出路。未来多部门可能会联合出台政策,进一步优化通关监管、降低成本。但关税及外汇的解决方案、新增贸易监管方式的具体细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文/风口星网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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