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商标注册及著作权登记资助申报启动指南附申报细节
文章概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关于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文主要涉及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和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一、申报时间申报期限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二、申报内容本次资助项目主要包括:1.商标
文章概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关于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文主要涉及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和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二、申报内容
本次资助项目主要包括:
1. 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2. 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
其中商标注册包括多个类别的资助,如马德里体系、单一国家注册、欧盟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等。也涵盖港澳台及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资助。对于著作权登记资助则分为一般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两类。
三、申报网址
申报人可通过以下网址进行在线申请:amr..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00。
四、资助内容
本次资助主要针对以下两个方面:
1. 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包括各类国际和国内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
2. 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涵盖各类著作权登记证书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的项目。对于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资助总额有限制,且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业务费用。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对应年度申报地址进行申报。注意,此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五、申报条件
申请资格分为两大类:
1.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的申请者,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的申请者,须为深圳市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对于多方共有的商标权或著作权,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权利证明文件。
六、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 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 商标注册文本(含中文翻译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相关的合同和发票。
七、申报流程及审批程序
申请者需按照网站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逐项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并定期更新审批结果。如存在非正常申请情形,将暂停资助审批并进行调查。审核通过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在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
八、不予资助的情形
包括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等情形将不予资助。
九、业务咨询
如有疑问或需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电话:0755-12345/12315、、。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看申报教学视频及常见问题答疑。详细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编辑:江同。(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