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税集团:郑州保税仓货物新政影响显著,七成库存受波及

自4月8日起,跨境进口电商税收新规开始实施。针对此政策,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保税集团)的总裁徐平女士。作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主体运营单位,同时也是国家级试点项目——郑州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697

河南保税集团:郑州保税仓货物新政影响显著,七成库存受波及

自4月8日起,跨境进口电商税收新规开始实施。针对此政策,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保税集团)的总裁徐平女士。作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主体运营单位,同时也是国家级试点项目——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的承建单位,河南保税集团是一家国资控股51%、港资控股49%的混合制企业。其创新的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已成为海关总署全国推广的蓝本,徐平更是被誉为跨境进口电商保税模式的奠基人之一。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徐平表示,新的正面清单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大类,问题在于税改新政的执行。她认为新政所推行的通关单税对保税区来说实际操作困难,等于“通关单前置”,这完全违背了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的初衷。以前货物进入保税区并不需要通关单,现在却需要,这给保税区的运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徐平进一步指出,传统的一般贸易通常由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供应商采购,而跨境电子商务则更像是“市场采购”,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新的供应链形态与提前准备通关单的机制是相矛盾的。她表示,“郑州保税仓内70%的货物都受到了影响,超出我们的预期。”新规的出台未能给商家足够的过渡期,许多商家正在紧急处理库存或转移货物。

对于新政策,徐平表示其权威性和可落地性值得质疑。她认为新政的出台与上位法相违背,并且没有考虑配套政策和监管流程。商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未能基于现有的保税试点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进行深入调研,这不仅未能促进贸易便利性,也给前期试点的成果带来了巨大风险。

徐平强调,跨境电子商务具有重塑供应链、打破国际定价机制的优点,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发展贸易形态。她呼吁暂缓推行新规,首先应当对各地保税试点的实践进行统一、规范的总结,并让企业及试点城市形成一致的声音。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商务部应明确跨境电子商务B2C形态的地位,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流程。

以上观点仅代表徐平个人的看法,并不代表所有相关人士或组织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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