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带你全面认识文莱商标注册流程与要点:最新指南2025版

(一)概述在文莱,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申请注册商标。根据文莱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在文莱境内没有住所或营业所,需要提供文莱地址以便文件送达。文莱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是「文莱知识产权局」。文莱1984年商标法和沿用的1957年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与英国19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448

一篇文章带你全面认识文莱商标注册流程与要点:最新指南2025版

(一)概述

在文莱,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申请注册商标。根据文莱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在文莱境内没有住所或营业所,需要提供文莱地址以便文件送达。文莱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是「文莱知识产权局」。文莱1984年商标法和沿用的1957年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与英国1983年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大体相似。

(二)申请原则

商标注册采用在先使用原则,保护商品商标、证明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彩色商标。2000年6月1日生效的新商标法增加了对服务商标的保护。

(三)保护期限

文莱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起算10年有效,在期满前6个月内可申请续展。续展宽展期6个月,宽展期办理续展的需额外官费。

(四)官方语言

马来语

(五)商标异议

商标公告起3个月为异议期。在先权利人、被授权人、及任何利害关系人皆可提起异议。商标申请之异议理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基于在先权利,例如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权;

2. 该商标包含了一般营业中用以显现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意图目的、价值或其他特性的标志或指示;

3. 该商标不具显注性;

4. 该商标涉及误导、欺骗、或诋毁;

5. 商标具功能性;

6. 该商标违反著作权;

7. 该商标违反《巴黎公约》第6条商标、国家标志保护、及以商标所有权人的代理人或者其他人的名字注册规定;

8. 该商标违反《巴黎公约》第8条营业名称的保护;

9. 已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10. 姓名权、商号、公司名称;

11. 通用性,该商标包含了已惯用于现行语言或现行交易行为中的标志或指示;

12. 商标包含地理标志;

13. 违反公序良俗;

14. 非经授权使用受特别保护的标志或者国家勋章;

15. 经权威机构认定与国际及文莱商标相同或近似。

(六)商标撤销

商标未使用可为撤销商标理由,商标应于注册日起5年内使用,以避免被撤销。要满足使用要求,商标应使用于文莱领域,使用数量可少化。定期商标使用报告是不需要的。商标未使用的撤销之诉,可由任何有利害关系之第三人提出。如商标未使用系基于进口限制、其他政策因素、或任何正当理由而导致无法使用,得免于撤销。

(七)可注册商标

文莱商标法要求商标具有一定的显注性,包括文字、名称、首字母缩略词、字母、数字、图形、三维立体图、颜色组合以及以上元素的组合。自2017年后,全息图、动态图和气味商标也是可以接受注册的。

二、申请方式

文莱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文莱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文件

2. 提交申请

3. 商标审查

(1)初步审查: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商标局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将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和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商标注册。

(2)实质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所提供的商标图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4. 商标公告:如果申请的商标与申请人的在先权利相同,申请人的在先权利有可能被他人提出异议;如果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同或者是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商标,申请人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异议;如果在一年内未提出异议,则该商标将被注册;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5. 异议和驳回:注册申请人可以在文莱知识产权局受理商标申请后,就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向文莱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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