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信息化系统升级,数字签名逐步启用新纪元:统一版系统启航2025年

近日,据风行电商报道,海关总署于10月13日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旨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规范化与便捷化。这份名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通告》的公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文,现已正式生效实施。《通告》中明确指出,将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673

海关总署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信息化系统升级,数字签名逐步启用新纪元:统一版系统启航2025年

近日,据风行电商报道,海关总署于10月13日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旨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规范化与便捷化。

这份名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通告》的公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文,现已正式生效实施。

《通告》中明确指出,将免费为接入“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企业提供客户端软件及清单录入功能。该系统不仅支持通过EXCEL格式文件转换成规范报文后自动添加数字签名,还支持XML格式文件自动添加数字签名,并提供了数据发送和回执查询功能。

有意接入该系统的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并安装客户端软件。该软件可处理清单、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单证,使数据更加规范、高效地传输。

《通告》开始对清单、修改或撤销申请单、退货申请单、入库明细单等业务单证实施数据使用数字签名的技术要求。未来,数字签名的使用范围将逐步扩大,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通告》还一并发布了有关进口统一版系统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企业对接报文标准等附件文档,以便有需要的企业可以随时下载参考。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系统,海关总署还发布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手册。比如,《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细解释了如何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则详细介绍了如何使用客户端软件进行相关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向海关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企业可随时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通关服务。海关总署希望各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共同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文/电商信息快报 徐晓红)

以上内容为根据官方公告重新整理的资讯,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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