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须知!12月起不再对出口这些国家签发普惠制证书!

据中国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针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与地区的货物,我国海关将不再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这一变化涉及多国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490

跨境须知!12月起不再对出口这些国家签发普惠制证书!

据中国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针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与地区的货物,我国海关将不再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这一变化涉及多国,包括土耳其、乌克兰以及列支敦士登等。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国际影响力的增强,普惠制“毕业”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趋势。不仅仅是上述国家,近年来,欧亚经济联盟也在逐步调整其贸易政策。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通报,自2021年10月12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已取消对中国输联盟货物的普惠制待遇,对出口至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的货物将不再享有普惠制关税优惠。

回顾过去,欧亚经济联盟曾为中国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等特定商品提供关税优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优惠政策已不再适用。与此日本在2019年4月1日起也停止了对中国输日货物的普惠制关税优惠。

普惠制优惠关税是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特殊关税政策,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给予的进一步减免。其目的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促进工业化与经济发展。在中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平均关税减免幅度大约在6%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在普惠制中“毕业”,但部分国家和地区仍对越南、印尼等其他国家保持普惠制待遇,这无疑为我国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中国并没有止步于此。

为了拓宽贸易渠道,中国加快了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步伐。自2002年与中国东盟达成首个自由贸易协定以来,中国已经与26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遍布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非洲。

对于出口这些国家的外贸从业者,建议收藏“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以便了解享惠的具体情况。还有一个好消息,自11月10日起,中国与巴基斯坦之间的贸易迎来了新的机遇。中国贸促会已开始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将使得出口至巴基斯坦的产品在当地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贸促会中巴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实现了全面电子化签发,并提供了证书自主打印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贸促会网上签证系统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费申领自贸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若企业在出口享惠过程中遇到任何阻碍,现在“单一窗口”上线了享惠受阻协调申请系统,以便企业进行协调申请和查询。

我们期待着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能够尽快落地实施,让我们这些跨境与外贸人员能够感受到更多的贸易优惠。

以上内容来源于焦点视界公众号,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其他机构的立场。本文已经获得原作者授权转载,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返回 知识产权

我要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