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扶持跨境卖家,最高补贴达20万!

通知中的资助资金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包括上一年度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国际注册商标权、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以及缴纳发明专利年费的单位和个人。资助资金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具有广州市户籍或个人持有广州市居住地址的“广东省居住证”;3.在广州市全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229

广州扶持跨境卖家,最高补贴达20万!

通知中的资助资金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包括上一年度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国际注册商标权、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以及缴纳发明专利年费的单位和个人。

资助资金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个人持有广州市居住地址的“广东省居住证”;

3. 在广州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对于专利和商标为多方共有的情况,需要由共有专利、商标的指定代表人提出申请,并且该申请人也需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没有特殊声明的情况下,申请人相关信息以发明专利证书(申请书)、商标注册证所载信息为准。

关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

1.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职务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增加资助2000元/件。

2.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在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0元/件,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

3. PCT国际申请: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职务申请人资助10000元/件,非职务申请人资助5000元/件。

4. 发明专利年费:申请资助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满第6年的资助1800元/件,维持满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48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相应年限的资助为700元/件和2800元/件。每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

对于商标资助的项目和标准也有详细规定。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各级专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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