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3D商标申请因缺乏显着性被驳回2025年案例分析:欧盟3D商标申请因缺乏显着性被驳回
图片来源:跨境领域的专家James在近期,第五上诉委员会(BoA)就欧盟商标申请编号18821025的上诉案件R1934/2023-5做出了裁决。这个裁决涉及到一家德国公司WinchIndustryGmbH于2023年提交的3D商标申请。虽然申请人强调其标志的独特性,但委员会最终仍维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员的决定。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WinchIndust
图片来源:跨境领域的专家James
在近期,第五上诉委员会(BoA)就欧盟商标申请编号18 821 025的上诉案件R 1934/2023-5做出了裁决。这个裁决涉及到一家德国公司Winch Industry GmbH于2023年提交的3D商标申请。虽然申请人强调其标志的独特性,但委员会最终仍维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员的决定。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
Winch Industry GmbH为其第22类商品提交了一项创新的3D商标申请。该标志展示了汽车车顶帐篷的不同角度。在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过程中,基于《欧盟商标条例》的相关规定,审查员对申请的部分商品提出了异议。
申请人坚决维护其申请,并主张其标志的形状与市场上常见的帐篷形状有显著区别。他们认为公众已经将该形状与他们的品牌紧密关联,因此该标志具有固有的显著性。审查员并未被这些论点所说服。在审查员的决定中,他拒绝了该申请,认为该标志在涉及某些商品时缺乏显著性。
两个月后,申请人对审查员的决定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申请人再次强调了其标志的多个特征,特别是帐篷上部的形状、开启机制以及两侧的窗户设计。上诉委员会(BoA)在考虑了这些论点后,仍然维持了审查员的决定。
委员会明确了审理的实质性标准,即该形状是否与帐篷行业的常规形状有显著差异。考虑到3D商标的特点,委员会指出普通消费者可能不会从形状上推断商品的来源。根据这一标准,委员会认为一般公众不会将该标志视为相关商品的来源指示。特别是,申请人强调的特定特征仅被视为帐篷的功能元素,而非来源标识。整体上,该标志是帐篷及其组件的常规设计元素的组合。
小编个人认为,委员会的决策是合理的。申请人需要明白,排除显著性并不需要与市场上的常见设计完全相同。在当前案例中,所申请的标志与常见的帐篷形状过于相似,无法证明其固有显著性。类似的案例,如Birkenstock鞋底图案、Moon Boot形状以及Prada三角形图案等,都因未能显著区别于行业标准而未能成功注册。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申请商标时需要确保所设计的标志具有足够的独特性,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易识别并与其品牌建立联系。在此情况下,结合文字或图形元素可能会积极影响显著性的评估。未来,申请人在设计商标时应考虑这一点,以提高其申请的成功率。(来源:跨境领域的专家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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