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关键通知工作要点集锦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全国上下都在积极参与这场抗击疫情的战斗。国家知识产权局也针对疫情期间的情况,发布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汇总:一、关于与疫情相关的商标业务期限问题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详细告知了商标业务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受到影响的商标业务办理期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全国上下都在积极参与这场抗击疫情的战斗。国家知识产权局也针对疫情期间的情况,发布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汇总:
一、关于与疫情相关的商标业务期限问题
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详细告知了商标业务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受到影响的商标业务办理期限事项。当事人如果在疫情期间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商标业务,相关期限会自当事人因新冠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无法办理商标业务之日起中止,待当事人结束住院、隔离或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继续计算。
二、专利证书进入电子时代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349号公告,宣布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将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而是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获取纸质专利证书或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商标申请办理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冠疫情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建议当事人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申请、续展申请等24项商标申请。也提供了网上缴费功能。对于邮寄递交的纸质文件,建议尽可能采取邮寄方式。对于地方窗口服务,建议尽可能减少前往,按照当地相关机构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通知办理。
四、与疫情相关的恢复权利手续具体问题解答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冠疫情的决策部署,便于当事人办理恢复权利相关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相关公告。对于恢复权利手续的办理,当事人需要填写恢复权利请求书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出具的证明、发布的公告等。对于各地复工时间不同导致的延误期限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可通过互联网办理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服务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您采取“非必要,不进厅”的方式,尽量使用互联网在线方式办理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电子申请客户端和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两种电子申请方式供当事人选择。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做出了诸多努力,并提供了多种在线服务方式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如果您已经通过纸质方式提交了专利申请,请您下载并安装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纸质转电子申请请求。待审核通过后,再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办理相关手续,或者邮寄申请日后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提交的是PCT国际申请,建议您在PCT电子申请网(www..cn)选择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提交文件、接收通知书等。具体操作详见网站。
关于办理缴费业务,您可以选择网上缴费、银行或邮局转账汇款等方式。
1. 网上缴费:如果您是专利电子申请的注册用户,可以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cn)查询并缴纳专利费用;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可以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cn/)进行缴纳。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
2. 银行或邮局转账汇款:您可以通过银行和邮局汇付费用。在汇款时,请在汇款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如果未注明这些信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缴费信息。
关于费用查询服务,您可以选择网络查询或电话查询。
1. 网络查询: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点击“政务服务平台”,选择“专利检索与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查询应缴和已缴费用情况。
2. 电话查询:拨打相应的电话号码查询国家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PCT国际申请国家阶段、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费用情况。
还提供专利事务服务业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业务等相关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咨询。
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第三五零号公告,详细说明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期限导致的权利丧失恢复办法。因疫情相关原因导致的权利丧失,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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