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意向申请指南:2025版全新解读
美国商标法为商标申请人提供了多样的申请基础选择。在递交美国商标申请时,选择合适的商标申请基础是一项重要决策。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申请方式简介:1.基于实际商业使用的申请基础实际商业使用指的是商标在申请日前已经在美国被使用。这里的“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的媒体上进行了广告宣传。申请人需
美国商标法为商标申请人提供了多样的申请基础选择。在递交美国商标申请时,选择合适的商标申请基础是一项重要决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申请方式简介:
1. 基于实际商业使用的申请基础
实际商业使用指的是商标在申请日前已经在美国被使用。这里的“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的媒体上进行了广告宣传。申请人需确保其商标在所有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都有使用记录,而不仅仅是部分商品或服务。
若选择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申请人需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如每个类别至少提供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销售链接及订单信息),并需明确提供商标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首次使用日期。申请人还需提交一份声明书,证明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
2. 意向使用的申请基础
意向使用指的是虽然商标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在美国使用,但申请人有真诚的计划将来在美国商业中使用该商标。根据美国商标法的规定,以意向使用为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必须在核准通知书发出后的最长三年内提交商标在美国使用的声明。否则,该商标申请将被撤销。
这种申请方式能让申请人在未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下先行申请,为未来商业活动预留空间。
3. 外国申请的申请基础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4条d款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其原属国在相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已经有一个在先的相同商标申请,且该申请日距离美国商标申请日不超过6个月,那么可以选择外国申请的申请基础。这也可被称为“国外优先权基础”。
4. 外国注册的申请基础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4条e款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其原属国已经注册了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商标,那么可以选择外国注册的申请基础。
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是基于实际商业使用的申请方式。但对于新入行的申请人来说,条件可能较为严格。若尚未开始销售则难以提供使用证据。可以选择意向使用为基础的申请方式。
选择意向使用为基础的申请方式可以让申请人在未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下先行申请商标,并在商标成功通过审查和公告期后提供使用证据资料。目前审查期大约需要8个月左右,公告期大约为3个月左右。在公告期满后,大约1个月后下发核准通知书后需提交使用证明(需支付100美元的官方费用),并限期在6个月内提交(可延期),为申请人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准备使用证明资料。
以上是对美国商标申请基础的简要介绍,有意向申请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以上内容,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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