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公共论坛日内瓦召开,河南贡献中国智慧展现全球影响力——聚焦全球贸易的新视角新动向年度为参考
2017年9月26日,国际贸易巨头汇聚地——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办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公共论坛。在这一场合上,河南保税集团董事长徐平女士作为跨境电子商务“1210模式”的先驱者,受到了WTO组织的特别邀请,共同参与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联合举办的国际电子贸易分论坛。在当地时间9月28日的下午,WTO总部会议
2017年9月26日,国际贸易巨头汇聚地——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办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公共论坛。在这一场合上,河南保税集团董事长徐平女士作为跨境电子商务“1210模式”的先驱者,受到了WTO组织的特别邀请,共同参与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联合举办的国际电子贸易分论坛。
在当地时间9月28日的下午,WTO总部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在分论坛上,河南保税集团业务副总裁张明星博士以EWTO研究院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名义发表了名为《郑州模式:E国际贸易——中国式解决方案》的报告。这份报告首次为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以及E国际贸易进行了精准的定义和阐述,引发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一、首度定义与解读
徐平女士对于电子商务有着深入的理解。她认为电子商务是在传统贸易模式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从批发到终端销售服务的交易模式。其中包括了跨境电子商务和国内电子商务的两种形式,并根据交易对象进一步分为批发购买型和个体零售型。尤其地,她详细解读了E国际贸易这一概念,即在电子化平台的支撑下完成订单支付、货物交付等环节,从境外企业直接送达境内消费者手中的商业模式。
而EWTO和EWTP作为新概念也在报告中得到了明确的定义。EWTO是在现行WTO框架体系下,由各国自愿参与的间国际组织,专注于E国际贸易的监管、管理和执行等方面。而EWTP则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撮合供需双方的平台,根据EWTO的规则和标准实现货物的交易、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贸易等。
二、郑州模式的详解与实质
E国际贸易相较于传统国际贸易在交易方式、交付方式、物流方式、准入方式和风险主体责任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针对这些差异,中国在2012年开始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模式,其中郑州提出的1210(B2B2C)模式成为了目前国内广泛应用的监管模式。
该模式的核心在于结合WTO的监管原理,在B2C贸易中引入一个第三方角色作为风险主体责任人。通过对货物的备案、特殊监管区的设立等方式进行监管,实现进口时的不同管理方式。这一模式为个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税收方式,同时也为企业的包裹提供了WTO框架下的管理方式。
三、中国方案的巨大优势
中国方案在创新中展现出了巨大的优势。它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的七项监管标准,包括优化申报规则、建立监管信息采集规则、建立B2C专项税收制度等。它还建立了四项商业运营标准,对行业资格认定、单一窗口建设标准等进行了规范界定。这些标准的建立不仅解决了、企业、市场的难题,实现了多方共赢,还对发展中国家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中国方案还通过降低企业成本、便利消费者购物、实现有效监管和税收征收等方式提升了内陆地区和非发达地区的进出口额。这一方案还具有全球适用性,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四、国际社会的热烈反响
中国方案的发布在WTO公共论坛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这一方案表示了热烈的呼应和要求对接复制推广的愿望。各方纷纷表示将共同参与推动EWTO倡议的落实发展,以实现世界各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共同发展。
此次WTO公共论坛为中国企业界提供了一个在国际舞台上主动思考和积极改变的机会和平台。中国方案为内陆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抓住新机遇、提升国际开放度树立了新的标杆。这不仅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更是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为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