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最新公告: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的登记管理举措出台

近日,风口星网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海关总署发布了名为“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编号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工作。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一、提交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自2018年4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246

海关总署最新公告: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的登记管理举措出台

近日,风口星网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海关总署发布了名为“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编号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工作。

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提交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自2018年4月13日起,海关总署将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关的。具体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对于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的银行机构,需提交由中国银或原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则需提交由中国颁发的、业务范围包含“互联网支付”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在提交复印件的必须交验原件。

二、办理手续时需同时提交相关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提交相关材料,并且同时提交上述。如果是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则需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

三、限期补充提交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4月13日前已在海关完成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海关补充提交相关。未能按时补充提交的,其在海关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信息将不再有效。

← 返回 知识产权

我要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