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全面解读: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动向与最新试点市场概况分析附市场名单

公告宣称,在不久前,海关总署已经决定在另外17家市场启动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总数已经达到了惊人的31家。这次试点无疑将助推传统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带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涉足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874

海关全面解读: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动向与最新试点市场概况分析附市场名单

公告宣称,在不久前,海关总署已经决定在另外17家市场启动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总数已经达到了惊人的31家。这次试点无疑将助推传统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带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涉足对外贸易,对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这份海关总署2020年第114号公告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发展。试点市场包括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等众多知名市场。

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简称为“市场采购”。

这种贸易方式的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其优点包括免增值税、通关便利和收汇灵活等。也有一些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例如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等。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意义重大。它不仅能挖掘国际市场潜在需求,激发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潜力,还能推进外贸领域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促进专业市场外贸转型升级,并践行“一带一路”国家倡议。

公告还介绍了市场采购贸易的经营主体备案、相关职责、申报方式等细节问题。也列出了最新的全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名单,包括辽宁西柳服装城等17家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纯属作者个人的观点和分析,并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如有任何侵权情况,请与我们联系。(来源:中国贸易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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