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跨境电商补贴申报全攻略

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致力于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这些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并借助建设海外仓为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二、政策依据及资金管理1.资金政策依据: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740

2025年深圳跨境电商补贴申报全攻略

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致力于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这些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并借助建设海外仓为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二、政策依据及资金管理

1. 资金政策依据:

依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等相关政策文件。

2. 资金管理依据: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支持数量及方式

1. 支持数量:年度资金预算控制下有数量限制,且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进行取整,原则上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

2. 支持方式:采取事后资助/奖励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企业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企业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诚信合规经营。

2. 专项条件:根据项目类型,企业需满足不同的专项条件,如独立站的运营情况、数字化应用项目的投资规模、公共海外仓的运营情况等。

五、支持内容及标准

1. 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鼓励企业通过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发展成效较好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与专项审计,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 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应用项目:支持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等进行的数字化建设,按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3.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奖励/资助项目:鼓励企业在海外建设优质的公共海外仓项目,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优秀项目可获得300万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也可获得资助。

六、申报材料

1. 基础材料:包括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等。

2. 项目材料:根据项目类型,需提供相应的项目情况介绍、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一、独立站运营服务合同及付款凭证

1. 申报独立站建设运营过程中(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购买的第三方服务合同及付款财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建站工具、广告、支付、物流等服务的合同和支付凭证。

2. 独立站每月销售额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若使用专业建站工具建站,需提供后台网站销售额统计数据截图;若自行建站,需提供Google Analytics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系统对网站销售额的统计数据截图。

二、独立站订单信息及流量统计

1. 申报独立站2020年11月订单信息列表,包括订单日期、订单号、物流单号、产品名称、成交金额、支付信息、妥投信息等详细信息。

2. 独立站近一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流量构成及转化情况统计,包括广告引入流量、自然流量等,按年、月进行统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Google Analytics相关情况截图。

三、成本及品牌情况分析

1. 申报独立站全年运营成本情况分析,包括产品成本、物流成本、营销成本、网站建设维护成本及各成本占比情况。

2. 独立站销售产品中自有品牌产品占比情况、自有品牌注册资料、品牌影响力介绍及品牌建设投入情况。

四、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应用项目申报材料

1. 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总体情况介绍,包括全球业务布局、员工数量、发展历程及业务模式等。

2. 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摘要、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背景及基础等主要内容。

3. 项目形成的研发成果及证明文件。

4. 相关人员的构成表及社保清单。

5. 项目建设费用支出涉及的合同协议及付款财务凭证。

五、海外仓奖励/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 企业海外仓业务总体情况介绍,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运营模式及近两年营业额及效益等。

2. 公共海外仓项目情况介绍,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运营面积及服务功能和成效等。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买(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及相关付款凭证等。

(二)申报单位在资金申报、使用等环节中,如存在利用欺诈手段骗取、侵占、挪用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打击并根据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行处理。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造成的资金损失,商务部门将收回资金。

(三)已获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就相同或类似项目、同一笔费用向多个部门重复申报。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行为,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助拨款的办理将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如因企业名称变更、账户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拨款失败,我们将在原则上进行一次信息更改并重新拨款。企业需按要求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五)我局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局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立即向我局举报。我们坚决打击这种不正之风,维护公正公平的申报环境。

(来源: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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