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更新: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新高度,政策聚焦2025年发展

在今日,中国商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文,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此次政策不仅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纳入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更是将整个海南岛也纳入了其中。具体来说,这50个城市(地区)包括石家庄、秦皇岛、太原等众多城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这些城市和地区的商家及消费者可依据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776

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更新: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新高度,政策聚焦2025年发展

在今日,中国商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文,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此次政策不仅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纳入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更是将整个海南岛也纳入了其中。

具体来说,这50个城市(地区)包括石家庄、秦皇岛、太原等众多城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这些城市和地区的商家及消费者可依据201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合法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回望过去,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等37个城市已经开始进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发展,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实现了平稳且健康的发展。据海关的统计数据表明,2019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高达9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16.9%。这一增长不仅丰富了国内的产品供给,也为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助力,成功吸引消费回流,更好地满足了居民的各类需求。

本次扩大试点后,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试点范围不再局限于原先的37个城市,而是扩大到了包括海南全岛在内的共计86个城市(地区),覆盖了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日报网,旨在提供最新政策动态及行业信息。此内容仅为作者观点表达,不代表任何其他机构的立场。如有任何侵权行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 返回 知识产权

我要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