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聚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跨境数据传输与物流发展助力新篇章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该意见涵盖了多个与跨境业态相关的内容。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并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意见也提到了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该意见涵盖了多个与跨境业态相关的内容。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并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意见也提到了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意见还涉及到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内容。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现提出如下意见。总体要求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也强调了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等方面的重要性。通过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等举措,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环境。通过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等举措,提升市场效率和竞争力。
该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推动市场创新和升级等措施,打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
一、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为加快资本市场的统一,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努力:
1. 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统筹监管。
2. 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各市场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3. 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监管体系,确保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二、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
在技术和数据市场方面,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1. 建立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信息交流互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
2.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确保数据安全、权利保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为实现能源市场的统一:
1.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优化交易场所布局。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2. 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还要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四、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为实现生态环境市场的统一,我们应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的市场化交易,并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统一以及市场监管的公平统一。在此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对新业态的规范和发展并重等基本原则的实施和落实。(第二十六条)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规定和做法的行为。在制定招标投标和采购的制度规则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严禁在招标投标和采购中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及供应商。不得设立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符的资格、技术、商务等条件。也不能限制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来排斥或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要深入推进招标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的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共享。
八章:组织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七条)强化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性,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要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得以落实。
(第二十八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我们正在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标准指南,对于积极推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我们还将动态发布关于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清单,并建立典型案例的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以解决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九条)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这些地区应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第三十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本意见的要求,并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跟踪评估,及时督促检查,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我们还将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重大事项,我们将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改革与发展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