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布疫情期间出口退税减免税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解析与指导方针(精简版适用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该公告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出口退(免)税备案、相关证明的申请,以及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的申报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等网上平台提交电子数据,申请办理相关事项。这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减少了纳税人外出和聚集的风险。疫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该公告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出口退(免)税备案、相关证明的申请,以及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的申报等。
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等网上平台提交电子数据,申请办理相关事项。这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减少了纳税人外出和聚集的风险。
疫情结束后,纳税人需要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会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公告还明确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操作流程,以及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的免税申报流程。也规定了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发票开具和申报要求。
这份公告旨在优化税收征收管理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确保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对于需要申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五)纳税人发生符合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消费税行为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发生符合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消费税行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六)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如何处理?
答: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七)在抗击疫情期间,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申请?
答: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备案或备案变更。
(八)在抗击疫情期间,纳税人应该如何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
答: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明。
(九)在抗击疫情期间,未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答: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包括四类出口企业、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等),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暂无需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且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按规定为纳税人办理退(免)税。
(十)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采用“非接触式”方式申请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的,本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应当如何处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可暂不提供相关纸质资料。对于按照现行规定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待疫情结束后补报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予以复核。
(十一)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的,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待收齐退(免)税凭证、相关电子信息或者收汇后,即可申报办理相关事项。
(十二)企业根据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虑到此次出台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优惠方式一致,为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享受政策,降低纳税人享受优惠的成本,《公告》明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参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的管理规定执行,使两者的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具体为: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二是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三类资料。
企业享受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
(十三)企业适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政策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