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在电子信息技术与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的当下,电子商务于国际贸易里扮演着愈发关键的角色,已然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接下来,将和大家一同探讨我国跨境电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栏目:Tiktok 作者:CEO 浏览:220

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在电子信息技术与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的当下,电子商务于国际贸易里扮演着愈发关键的角色,已然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接下来,将和大家一同探讨我国跨境电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一、我国跨境电商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2012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越英国,荣膺全球进出口贸易第一大国。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跨境电商运营发挥了关键作用,在降本增效方面提升了出口竞争力,有力推动了我国外贸稳中有进。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8100万元,虽环比下降27.9%,但产值规模1628.2万元,对中国互联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46.3%。从交易地域分布来看,亚太地区有望超越北美成为全球最大的B2C电子商务销售市场。从这些数据能看出,中国电商市场增速低于全球平均增速,不过中国互联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鉴于中国进出口贸易在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未来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潜力巨大,将对全球跨境电商市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近年来,跨境电商备受政府部门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多部门积极聚焦综合法律信息监管、支付结算等多方面标准法规及配套管理制度,跨境电子商务法制环境不断完善。现行监管原则秉持合规、适度原则,即在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鼓励创新的前提下进行监管,监管机制仍延续传统的外部多层次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一直是互联网经济市场投资热点。2012年共进行了68项投资,披露的投资总额为27.8亿欧元,整体投资热度较高,不少私募基金也纷纷布局电商领域。

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交易额为2300万元,环比下降32.0%,在我国整体进出口贸易市场中占比仅9.6%,处于较低水平。预计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子商务全球化趋势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电子商务占我国商业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也将不断提升,到2016年预计将达到19.0%,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6500万元。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对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和进出口贸易意义重大。一方面,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能有效压缩中间环节,解决产能短缺,重构国际产业链,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网站融合了海量商品信息数据库、个性化广告推送等多重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发展契机。据悉,跨境电商面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店和消费者,清晰的支付、物流、金融服务和完整的产业链为中国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我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策监管体系存在不足,新政支持力度不够。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形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现有环境条件难以满足其发展需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收、外汇收结汇等方面。其次,商家和消费者习惯有待改变。消费者和商家习惯将目光聚焦国外市场,尚未完全适应电子商务全球化趋势,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再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亟待优化。我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面临网站建设、产品推广、品牌建设、跨境支付、国际货运和仓储等诸多问题。此外,要积极争取国际话语权市场,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参与国际贸易新政策制定,全面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地位,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新方式、新手段,对于拓展海外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外贸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刻不容缓。最后,随着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目前相关新政策已无法满足以邮寄、快件等方式组织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需求,企业在海关、报检、收结汇、税务等方面面临诸多不便。

三、跨境电商解决方案

从新政策和管理角度出发,要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和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制度,适时推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汇支付管理措施;从业务运营层面,将跨境电商和支付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体系,有效统计和检测跨境电商外汇收支数据,规范支付统计申报主体和申报表,规范外汇储备基金管理。给予新的政策支持,如对电商出口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建立适合电商出口的新海关监管模式和专项统计,建立适合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收汇,鼓励建设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落实相应新税收政策,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与美国电商企业相比,中国跨境电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要特别关注和引导企业与消费者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以2012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为例,广州、上海、重庆、杭州、上海五大城市的跨境电商试点,让越来越多境外企业、商家和个人消费者认识到跨境电商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厚利润。

跨境电商平台信息化建设应从单一信息提供平台向包括海外推广、交易支持、在线货运、在线支付、售后服务、信用体系和争议解决等多功能平台转变;要详细了解海外市场环境,研究消费者喜好和商品需求,增加跨境电商平台产品丰富度和供应商多元化,满足消费者需求;金融机构应进军跨境电子支付领域,利用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形式的便捷性大幅提升跨境支付效率。目前跨境电商货运周期普遍较长,影响消费者体验,因此建设海外仓储和完善国际货运体系有助于缩短跨境电商货运周期,提高海外网购服务质量,应根据需求科学构建海外货运仓储体系。还可将线上营销与线下展会相结合,实现产品和品牌的全方位营销网络。最后,通过与相关建行合作,为中小微供应商提供小额流动资金抵押服务,鼓励中小企业获得信贷,为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信贷环境。

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关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问题,要加强与各国对话合作。吸收借鉴美国成熟经验,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壮大,同时通过此类对话活动影响电子商务新贸易规则制定,提高我国电子商务国际化水平。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新模式并开展专项统计,解决零售出口无法申请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支持企业正常收汇,解决企业代办出口结汇困难问题,因为目前海关、检验检疫、收结汇等手续无法正常办理,导致电商出口企业代办出口退税困难,增加经营成本,影响国际竞争力。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未报检问题。现行制度下,出口企业需在原产地申报合法检验货物并缴费,但电商出口商品来源广泛、批次多、批量小、单件价值低,难以按要求在原产地申报。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后,对电商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借助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评定,实行全程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重点,通常工业产品不再接受法定检验,实行集中申报、集中代办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鼓励建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薄弱问题。目前我国银行业与国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不够紧密,支付企业国际化程度低,本土支付企业跨境结算服务能力弱,未被海外卖家广泛采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支付服务公司稀缺。在相关政策支持下,支付机构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并按照新管理政策执行。同时,进一步建立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加大对农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完善问题。一些企业在电商出口中存在不注重商业诚信的情况,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企业声誉和产品国际形象。同时,相关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执法机构缺乏有效手段,亟待建立有效的信用监管体系和监督体系,严禁商业欺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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