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各类贸易模式全解析及出口退税要点

2025年各类贸易模式解析在2025年的贸易环境下,畅贸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了多种助力,涵盖市场采购(外贸公司+个体工商户+建行核销+法务财税+市场采购出口)以及跨境电商供应链(外贸公司+备案+核准代收)+合法财税+9610-9710出口等业务

栏目:Tiktok 作者:CEO 浏览:986

2025年各类贸易模式全解析及出口退税要点

2025年各类贸易模式解析

在2025年的贸易环境下,畅贸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了多种助力,涵盖市场采购(外贸公司+个体工商户+建行核销+法务财税+市场采购出口)以及跨境电商供应链(外贸公司+备案+核准代收)+合法财税+9610 - 9710出口等业务。

出口清关模式丰富多样,传统贸易模式的海关监管码为0110、跨境电商保税模式1210、跨境电商B2B模式9710、跨境电商零售模式9610、跨境电商海外仓型号9810、市场采购型号1039。其中,传统贸易代码0110,也就是普通贸易直接出口,其特点是B2B线上/线下交易。线上交易可通过短信互通,线下交易比如在上海、广州的展会上结识外商,进而跨境企业与境外企业完成B2B交易,这几种情况是当下常用的导出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条件,一是清关,二是通过国际货运将货物发往海外客户,是跨境电商和传统贸易店常用的清关形式。绝大多数买家采用0110清关方式,因其清关方式简单,对对应产品及清关口岸均无限制。

选择正常贸易出口退税有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获取清关信息、获取所购商品的专业增值税收据以及全部注销。“9610”代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也称“集运模式”,即B2C出口。它有着独特的流程,清单审核方面,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至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清关成本。汇总申报是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海关为企业开具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困境。出口9610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想通过9610办理退税,则需要通过快件或专线办理,若通过邮政代理,通常无法获得退税。跨境采购商须在21天内整理出前20天内出口货物清单,并向海关出具清单,让海关出具相关证明来申请出口退税。目前上海只有北京前海口岸和上海机场口岸这两个口岸9610可以清关,蛇口港或者其他口岸则无法进行9610清关。

网购保税出口(1210)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将整批货物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货运中心(B型)并从海关清关,海关实行台账管理。境内个人在区内网上购买商品后,电子商务公司、支付公司、货运公司分别向海关传输电子订单、支付账户、电子运单等,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海关查验放行后,凭凭证人工收汇。该监管办法适用于境内个人或者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批准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并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1210”意味着境内企业可将生产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区域的仓库中,然后按订单将货物运往境外消费者手中并申请出口退税,而且不仅用于出口,还用于货物进口。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优势明显,国际货运成本低,订单可从保税仓立即发货,清关效率高,发货快,售后服务需求能及时响应,用户体验好,适用于业务规模大、业务量稳定的情况。现阶段企业可通过大批量订单或备货来增加采购成本,并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以降低国际货运成本,但缺点是库存积压风险较大。

市场采购方式(1039),根据相关公告,是指在认可的市场聚集地购买货物,并受条件限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形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依据相关政策,市场经营者自行或者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形式单票通关总额最高可达15万欧元,不过有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贸易方式,比如国家严禁、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证体系确认的商品,以及贸易主管部门认定不适合市场采购贸易的其他商品。在没有供应商收据的情况下,根据新税收政策,需根据出口销售额征税,并全额缴纳13%的税款,这对于小商人来说税收成本很高。针对此情况,国家出台了1039市场采购新政方案,其特点是可以享受免票、免税的新政策,即不需要供应商提供收据,货物清关按照1039正常进行,最终可享受合理退汇境外的模式。1039的要求是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园区有注册的市场主体,比如在新乡跨境电商综合产业园注册,才可开展1039出口业务。该个体工商户目前享受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新业态的新政策,可按照批准的征收表征收个人营业所得税。

跨境电商B2B直出口(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货运直接将货物出口至境外企业。它适用于跨境电商B2B货物直接出口,外国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在线展示产品和企业信息并与美国企业建立联系,完成沟通、订购、支付、在线或离线合同履行过程实现货物出口的模式。选择9710的企业在备案前须上传交易平台生成的网上订单截图等交易电子信息,并填写网上订单中的收件人姓名、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关键信息,若提供货运服务,还应当上传电子货运信息,报检机构应当补充报送该货物对应的受托企业工商信息,对于在交易平台内完成在线支付的订单,可选择添加支付信息。“9610”和“9710”模式均指国内企业直接向海外订购商发货,不同的是,“9610”是企业对个人的B2C模式,而“9710”是企业对企业的B2B模式,所以通常“9710”的成交量和总量较高。

跨境电商出口至海外仓(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是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货运方式运送至海外仓库,并从海外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后从海外仓库交付给订购者。跨境电商9810出口模式,全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国内企业通过跨境货运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将交易从海外仓交付给订购人,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9810海外仓的特点是必须采用海外仓模式,否则很难打通。办理9810,需要提供海外仓的仓储费用,以及相应货物到达海外仓后的外汇核销,以便完成出口退税操作。所以目前申请9810存在一些困难,只有解决了这些困难才可以申请出口退税。而且,预计清关金额为9810,由于清关金额实际上是根据海外海外仓存储的大量产品计算的,因此电汇金额不相符,使用9810会影响公司的产品定价和清关价值,这是目前走9810的一个难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尚不适用“无证免税”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对未取得有效零售出口进货账簿的出口企业出口符合条件的货物试行的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而9810作为B2B出口业务不在此范围内。

9610新政分为售票和非售票,均需申请监管代码9610的《出口清关单》。开票业务凭出口通关单申请出口退税,实现普通纳税人使用9610,收汇,出口退税,纳税达标。无票业务享受无票免税和4%核定税,实现平安会达标,纳税达标,申请4%核定征收,不同销售额对应不同税率,年销售额2500万以下税率为0.1%,年销售额2500万到7500万税率为0.3%,年销售额超过7500万税率为1%。这里税率根据收入金额计算,收入金额按4%估算销售额,100万元以内收入对应2.5%税率,300万元以内收入对应10%税率,超过300万元收入即超过7500万元税率为25%。如果同时存在,建议主体拆分。

9810还有一些常见问题解答。店铺权属问题方面,网络平台交易的订单、货运订单、结算订单不一定相符,要证明店面所属存在困难。退税时间与销售收入时间不一致,原则上,退税只能在销售给最终客户时进行,2013年12日明确收入仍需在会计中确认后才能征收税款,海外仓不算收入,很多情况指正常贸易提前提供退税。出口到海外仓后的管理也有难度,货物到达海外仓后,需要进行管理并与采购的货物进行匹配,若涉及退税,还需要退回出口退税。余额电汇问题上,由于先清关,后销售,两者不一致,根据相关通知,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运费税费等费用差额可抵扣及出口货物货款,但需按规定申请退还数据声明,对于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汇回金额可能与出口清关金额不一致,若公司有其他非9810商品产生的费用,数据申报无法恢复。9810不适用于无票免税新政策,1039或9610则可以接受。费用扣除问题上,跨境电商的费用需要有平台出具的费用结算单才可以扣除,亚马逊的月报会将其他方式(支付账单和普通贸易)的收入和成本一起向税务局报告,降低风险,如果海外仓有其他销售方式(付款0110),其收入将受到税务局监管。

出口货物退税须具备一定条件,生产或者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或者产品;货物必须办理出口清关,出口至出口加工区的货物也视为已出境;货物必须是公司有经济能力销售出口的产品;货物必须是出口结汇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如果货物生产企业申请出口货物补充退税,需要非常谨慎,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或者视为自产货物可以代表公司办理退税业务。出口货物退税所需资质包括备案登记信息,公司经营范围须丰富“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代理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登记(商务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通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存根(海关),自2019年2月1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进出口收发货人),档案存根替代;开通电子口岸并领取法人卡和经营者卡(电子口岸);登记企业名录并开通外汇收支报关和货物贸易检验系统(外管局);一般纳税人 (IRD) 升级;出口退(免)税登记表(外贸型)(税务局)或出口免抵退税登记表(生产型)(税务局);购买增值税普通收据(四联)。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方面,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报关系统向海关提交报关数据、传输电子信息。跨境电商B2B出口相关电子信息报文继承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现有B2C接入通道模式,新增支持B2B出口通关报文导出;货物报关系统支持B2B出口现场清关,有模式进出口。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认证/报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及证、检、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可使用“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统一跨境电商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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