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湖北省地方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编制说明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当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这一地方标准的编制具有重要意义。据海关统计,2016年和2017年辽宁省跨境电子商
湖北省地方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当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这一地方标准的编制具有重要意义。据海关统计,2016年和2017年辽宁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分别为228万元和441.9万元,展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广州市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和“互联网 +”行动计划背景下,出台多项促进政策,致力于打造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目标是成为欧洲重要的跨境电商中心和国内跨境电商强省,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文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跨境电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例如,外贸企业需与海关、国税、外汇管理局、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建设银行对接,且行业碎片化订单多,单个订单重复与各职能部门连接会降低交易效率,严重阻碍跨境电商发展。同时,政府职能部门需要一个公共区域来共享企业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收集、交换比较、监督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设连接电商平台、运营企业、跨境货运、跨境支付、政府监管部门的综合信息平台,然而规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标准尚未出台,运营服务规范缺失,导致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较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本标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 + 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 + 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广东省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6]24号)等新政策文件,结合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内容涉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要求、平台功能与结构、日常维护、服务形式与要求、信息安全、投诉与处理等,按照GB/T1.1 -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与编制》制定法规。
编制流程如下: 1. **预研阶段**:电子商务标准化是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的重点研究领域,研究团队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2017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湖南省商务厅“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标准制定”项目,成果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标准。在此基础上,全面了解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状、标准化现状、存在问题和标准化需求,加强对已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提出本标准的结构框架和主要相关内容。 2. **立项阶段**:2018年3月,在承担湖南省商务厅项目基础上,浙江省电子商务研究院标准化牵头申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2018年8月,河南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立项通知。同月,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北京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北方货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二棵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互联网络合作商会、广州北发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收集整理相关新法规、标准、学术文献、案例材料等,并开始标准草案的研发。 3. **草案生成阶段**:2018年3月至4月,标准起草组组织研究《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收集大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标准,结合湖北省海外仓分布特点、行业现状和标准化需求,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就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内容和标准要求及工作计划达成共识。初步确定标准框架为:1范围2术语和定义3基本要求4公共服务平台结构5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6日常维护7服务形式和要求8信息安全。在上述框架基础上,确定主要内容,起草明确的标准内容,完成标准初稿。 4. **调研立案阶段**:2018年5月至7月,调研组召开标准督导工作,走访北京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北方货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两棵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互联网商会、广州北发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标准化需求进行监督、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将标准结构调整为:1范围2术语和定义3基本要求4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和结构5日常维护6服务形式和要求7信息安全8投诉与处理附表A(资料附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功能服务。其中,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与架构,包括:4.1功能4.2结构4.3支持商业模式;第五章日常维护,包括:5.1概述5.2公示通报5.3注册受理5.4技术对接5.5系统升级5.6硬件支持5.7紧急故障解决5.8重大跨境电商活动支持;第六章、服务表格和要求,包括:6.1服务表格6.1.1概述6.1.2电话和传真6.1.3电子邮件6.1.4在线6.1.5现场6.1.6用户会议6.1.7警告通知6.1.8新政策发布6.1.9宣传普及6.2服务要求6.2.1绩效6.2.2电话支持6.2.3电子邮件6.2.4在线6.2.5现场6.2.6用户会议6.2.7更新并产生第二稿2018年7月下旬标准。与标准初稿相比,根据现场监管情况,做了以下调整:1、由于标准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和服务,因此,初稿删去第三章中的基本要求;2、将初稿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结构、第五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合并为第二稿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与结构,并补充在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的业务模式、B2C零售出口模式、B2B2C保税进出口、B2B正常出口模式的基础上,调整为B2C零售出口模式、B2C零售进口模式、B2B2C保税出口模式、B2B2C保税进口模式、B2B出口模式。此外,对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捷步光进行了修改,捷步光各功能模块子结构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作为参考表列于附录A;3、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第五章日常维护,减少技术对接、系统升级、硬件支持、突发故障解决、重大跨境电商活动支持等相关内容;4、第六章服务形式及要求,减少网上、现场、宣传等相关内容;5、进一步减少第八章投诉与处理;6.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介绍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功能服务草案。 5. **起草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8月,标准立项后,工作组在征求意见前召开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标准草案第三稿。主要变化包括:1、重新定义了第2章中的“运维单位”一词;2、删除第三章基本要求中第一项内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应通过相关部门初审并具备相应功能”,因为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运营服务以及平台建成后的维护,即平台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初步审核,可以正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3、将平台布局放在附录A中,使标准的整体布局更加符合主题;4、二审稿第五章中“硬件支持”相关内容调整为“硬件维护”;5、第二稿对草案第六章中的各服务形态及其对应要求进行合并,简化标准结构,最终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结构确定为:1范围2术语和定义3基本要求4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及支持的业务模式5日常维护6服务形式及要求7信息安全8投诉及处理。其中,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以及支持的业务模式,包括:4.1功能4.2支持的业务模式;第五章日常维护,包括:5.1概述5.2宣传通知5.3注册受理5.4技术对接5.5系统升级5.6硬件维护5.7故障处理5.8对各大跨境电商的支持;第六章服务形式及要求,包括:6.1概述6.2绩效6.3电话、传真6.4电子邮件6.5在线6.6现场6.7用户大会6.8警示通知6.9新政策公告6.10宣传普及。
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 **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服务、维护和技术支持。 2. **关于标准的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不涉及强制性标准的范围。为此,编制组建议将该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 3. **相关条款说明**: - **名称标准名称**:按照吉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2018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函[2018]号)629)项目名称,中文翻译--。 -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参与者、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单位进行了界定。 - **主要内容**:第三章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单位在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方面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第四章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以及平台可支持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第五章主要规定了运维单位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日常维护工作中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公示通知、注册受理、技术对接、系统升级、硬件等;第六章主要规定了运维单位的服务形式和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电话和传真、电子邮件、线上、现场、用户大会、警示通知、政策发布、宣传普及等;第七章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单位在信息安全方面需要满足的相关要求;第八章主要对运维单位收到用户投诉并处理时的处理方法提出一般要求。附录A(资料明细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功能服务: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架构及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在资料明细表中呈现。 4. **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5. **重大意见分歧处理过程**: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 6. **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本标准实施后,将由湖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山东省相关企业使用。本标准实施后,由标准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组织公布并实施;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使相关单位尽快熟悉、理解、掌握和运用本标准,督促相关运维单位按照标准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起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