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推进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及行业发展意义
跨境电商进口政策动态及发展意义2025年4月14日下午,商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举办了关于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规的相关活动。此次活动围绕《关于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展开,积极组织开展新政培训和经验交流,旨在推动新政能在实际中更好地落地并发挥成效。商务部副部长张向晨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致辞。
跨境电商进口政策动态及发展意义
2025年4月14日下午,商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举办了关于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规的相关活动。此次活动围绕《关于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展开,积极组织开展新政培训和经验交流,旨在推动新政能在实际中更好地落地并发挥成效。商务部副部长张向晨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致辞。
张向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各地应以更广阔的视野和胸怀,充分认识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扩大试点工作,一方面有助于优质海外产品能更为便捷地进入国内市场,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另一方面,这有利于挖掘国内消费潜力,促进对外产业的转型升级,进而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还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跨境电商的发展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已成为推动国际贸易朝着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力量,也代表着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关键走向。
他着重强调,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国际贸易数字化、信息化的关键力量,代表着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方向。各试点城市务必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具体而言,要加强各个试点城市之间经验做法的相互借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本地的发展路径;要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深度融合发展,从而放大综合效应。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创新,巩固已有的好经验,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准确掌握新政内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取缔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此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此次培训课程以在线方式举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代表出席了开幕式。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都积极参加了培训。这充分体现了各部门对于跨境电商进口政策的重视以及积极参与的态度。
据了解,在2025年,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要求》(财商[2021]39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商贸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货运中心(B类)居住城市(地区)。这一举措无疑将为跨境电商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早在202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按照相关规定,今后我市可根据具体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国内市场供给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积极成效,不仅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还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背景下,我国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这不仅是承接中国发展成果和大国红利,让更多成果造福世界,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于推动全球贸易的稳定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如今,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迅猛,各类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选择,也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