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工〔2022〕1183号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和农村(农业)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部、委),知识产权局,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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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工〔2022〕1183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和农村(农业)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部、委),知识产权局,各中央企业:

品牌,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标志,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品牌建设成果斐然,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对供需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演进,跨境电商品牌建设等领域也在发生着深刻变革。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我国品牌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为加快高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品牌发展的整体水平,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在互联网时代,品牌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电商平台的兴起为品牌推广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轻松接触到全球各类品牌。另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要求品牌不断创新和提升。以跨境电商品牌建设为例,企业需要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文化差异以及法律法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坚持质量第一、创新驱动,扎实推进中国品牌建设行动。顺应新时代发展需求,进一步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做大做强重点领域品牌,持续扩大品牌消费市场,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质量变革与提升,促进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从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从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长期致力于推动品牌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品牌对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一流企业创建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形成层次分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品牌体系。品牌影响力和创新力大幅提升,品牌建设推动机制和支撑体系日益完善,培育一批品牌管理科学规范的一流品牌企业,不断增强其竞争力,涌现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引领性的行业品牌与区域品牌。中国品牌在世界范围内的共享成果显著,人们对中国品牌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品牌建设成果丰硕。中国品牌将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坚实支撑。打造一批品质卓越、优势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形成布局合理、强大且具竞争力与活力的品牌体系。中国品牌综合实力迈入品牌强国前列,品牌建设持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培育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一)打造和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质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塑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业品牌扶贫工作,聚焦特色产业,扶持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培育一批产品优、信誉好、行业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合作社品牌、家庭农场品牌、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围绕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打造一批新型农业服务品牌。

(二)做强提升产业品牌。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国制造”优秀品牌,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引导装备制造业推进提质升级,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 + 服务”转变,培育一批轨道交通、电力、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特种装备等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卓越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领军品牌,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典范品牌。鼓励消费品行业发展个性化定制、规模化定制,在汽车、纺织服装、消费电子、家电、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和原材料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提升产品技术质量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做强做优服务业品牌。强化服务品牌意识,提升服务品牌价值。推动金融、物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品牌。推动商贸、健康、养老、托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多元化升级,创新发展体验服务、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安全放心的服务精品,打造服务优质、应用广泛的在线服务品牌。面向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围绕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等领域培育优质数字化品牌。实施“数字兴商”,培育电子商务优质品牌。

(四)培育区域品牌。鼓励各地依托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区域品牌。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商会、协会、企业等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加强商标标识、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宣传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建立区域品牌质量标准、认证和追溯体系,促进产业集群质量和品牌提升。充分发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区域品牌使用、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融资,强化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展示和推广,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弘扬、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提高区域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三、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一)提高技术质量水平。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作,推动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支持企业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营体系。鼓励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构建全周期、全流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建立检测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组织标准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排头兵”和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标杆”标准。

(2) 创造和提升品牌形象。鼓励企业推动产品设计、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搭建专业品牌服务平台,提高品牌营销服务、广告服务的策划设计水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力度,培育商标知名品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竞争力。

(三)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积极推动中国文化元素融入中国品牌,深入挖掘中华老字号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文化的精华,展现中国品牌的文化特色。推动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设,传承地域生态、自然地理、民族文化特色。培育具有行业特色、现代时尚、地方特色、民族风情的优质品牌。

(四)发挥大型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央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央企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品牌建设投入,积极推进品牌综合治理,促进品牌建设与企业管理良性互动,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建设实践经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融入国家形象建设,参与重大国际交流活动,传递中国品牌理念,不断提高全球消费者对中国制造、中国建设、中国服务的品牌认可度。

四、扩大品牌影响力

(一)鼓励品牌消费。聚焦优质品牌,推动绿色健康安全消费发展。广泛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让品牌故事“深入人心、走进基层”,引导消费者认可和信赖优质品牌。鼓励企业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选用优质品牌产品。创新数字消费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和企业持续培育新型消费。依托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以及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等重要活动,营造良好的品牌消费氛围。

(二)引导品牌国际化。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引导企业构建研发、采购、生产、品牌建设与推广、售后服务一体化体系,开展商标海外布局。鼓励品牌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开展海外品牌建设和推广,合作建设展示销售中心、营销渠道、服务网络、研发体系和公共海外仓。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品牌展示推广活动。

(三)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品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重点领域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互认。促进国内外行业商会、品牌服务机构及相关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品牌研究和标准化活动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品牌管理等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促进品牌标准应用和标准信息共享。

五、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一)加强品牌保护。协同推进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商标品牌维权保护和争议解决机制,促进商标数据国际交流和应用,推动商标品牌保护和争议解决跨境合作。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组织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多个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推动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品牌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 +”行动,推动全球标准化深入发展。推动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建立健全质量分级体系,推进我国优质产品培育行动。推动建设现代化先进国家检测体系,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合作伙伴计划,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品牌人才提升计划,建立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提高品牌创建、运营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品牌理论和应用管理课程,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品牌管理专业素养的企业家和管理人才。支持企业加大品牌适用人才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专业机构、职业学校举办品牌管理职业培训,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传承工匠精神,培育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党对新时代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品牌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二)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有利于品牌发展的产业生态和制度环境,完善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品牌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加快差异化发展,优化城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社区生活网点、步行街等布局。不断完善品牌建设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对质量水平先进、品牌影响力突出的组织给予奖励。

(三)培育品牌典范。鼓励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开展品牌建设行动,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优质品牌,打造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地区、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提高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适时总结推广全国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品牌宣传。深入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国家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营造全社会珍视品牌、享受品牌的良好氛围。围绕“向世界分享中国品牌”主题,持续办好中国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发展国际峰会、行业和地方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等。鼓励举办面向海外的中国品牌专题活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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