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全解析及清关手续办理要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全解析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格局下,跨境电商B2B出口正逐渐成为众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途径。那么,究竟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呢?根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子商务B2B
跨境电商B2B出口全解析
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格局下,跨境电商B2B出口正逐渐成为众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途径。那么,究竟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呢?根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指的是境内企业借助跨境货运,把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境外仓库,并且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来达成交易。
跨境电商B2B出口具体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 - 商业B2B直接出口商品;另一种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来自海外仓库的货物。
对于企业而言,办理B2B出口清关手续是开展业务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商业登记,从事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都应当依据备案登记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做好清关单位的管理。
而跨境电商企业若开展海外仓出口业务,要向业务所在地海关备案出口海外仓企业,需提交《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以及《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至企业托管海关,同时还要提供仓库信息登记表,并附上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合同(租赁海外仓)或其他能证明使用海外仓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海外仓入仓信息截图、海外网购商品信息等。
在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国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要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组织系统接入联调,这也就是常说的“单一窗口”。接入联调的目的在于确保出口报关过程中交易订单、海外仓单仓单、物流信息等电子数据能按要求传输至海关。
出口报关方面,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常借助“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清关。对于网票价值5000元以下,不涉及证明、报检、涉税的低值商品,也就是“B2B低值商品”,企业也能够选择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采用清关方式申报时,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将交易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单仓单(9810出口模式)报送海关。若采用电子清单方式申报,企业申报前要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单仓单(9810出口模式)及运费信息到海关,并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还要向海关发送收款信息。
海关也为B2B出口提供了诸多便利措施。比如说,对于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出口B2B低值货物,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的企业可按6位数字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简化报关方式的HS编码。海关还可优先安排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查验,并且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省通关一体化,关区内企业可选择向当地海关申报,货物在口岸由当地海关查验放行。此外,跨境电商B2B出口商品和退货商品可按“跨境电商”类型进行中转。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统一出口系统申报的,可在“批次跨境 - 主运单形式的边境电子商务商品”中录入商品名称。目前,上海、佛山、肇庆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实行分批转关新政策。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北京海关积极做好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通关监管工作,让企业充分享受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新政红利。可以说,跨境电商B2B出口在政策的支持与推动下,正不断展现出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