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业协同发展研究与展望

#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业协同发展的研究与展望**摘要**: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已然成为新兴经济力量,在全球经济贸易格局里占据关键地位。航空物流业作为战略性产业和推动我国经济前行的新动力源,其与跨境电商如何实现共赢发展,极具探讨价值。本文深入剖析了跨境电商的概念、发展历程,阐述了新形势下跨境电商发展的必要性,详细探讨了跨境电商对航空物流业发

栏目:Tiktok 作者:CEO 浏览:88

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业协同发展研究与展望
# 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业协同发展的研究与展望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已然成为新兴经济力量,在全球经济贸易格局里占据关键地位。航空物流业作为战略性产业和推动我国经济前行的新动力源,其与跨境电商如何实现共赢发展,极具探讨价值。本文深入剖析了跨境电商的概念、发展历程,阐述了新形势下跨境电商发展的必要性,详细探讨了跨境电商对航空物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两者相互促进的成效,分析了当前机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情况,并对协同多方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航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 一、跨境电商的概念及发展历史 ### 1.1 跨境电商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指的是处于不同关境的贸易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来完成交易以及支付手续,并通过跨境物流达成送货上门的国际商业活动。从本质上讲,它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国际贸易。互联网只是手段,国际贸易才是其核心本质,互联网并不能改变国际贸易的根本属性,跨境电商与传统国际贸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简而言之,跨境电商就是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国际贸易。 从进出口视角来看,跨境电商可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从交易模式上,主要有企业对企业的B2B模式以及企业对个人消费者的B2C模式(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其中,B2B模式本质上属于传统贸易,本文着重以B2C进口模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 1.2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模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B2C)主要涵盖“一般进口”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这两类。“一般进口”也就是跨境直购,是指经海关批准的电商平台企业将境内消费者在平台订购的商品在境外进行打包运输,然后运送至我国口岸,并运用电子订单以及支付信息在平台上生成向当地海关传输并申报快件运单等电子数据的跨境进口业务模式。待海关查验放行后,物流公司依据境外贴出的包裹信息,把跨境货物直接送达个人消费者手中。跨境直购业务大多采用航空运输方式入境。 “保税进口”是指境外商品批量进入保税区后,电商企业针对境内消费者在平台订购的商品进行挑选、包装、申报、配送的业务模式。它又进一步细分为“保税备货进口”和“保税集合进口”两种。“保税备货进口”的货物主要以海运为主,“保税集运进口”的货物则以空运和海运为主。以下是三种导入操作方式的对比: |导入方式|优势|缺点| | ---- | ---- | ---- | |一般进口(跨境直购)|与传统海外购物极为相似,操作简便;运输时间短;产品种类丰富|运输成本高;受路线影响较大| |保税备货|能够大批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可通过大批量海运,降低运输成本;在国内可进行分拣包装,成本低于海外;退换货便利|企业资金占用高;货物运输时间长;商品种类相对较少| |保税集运进口|公司资金占用规模较小;公司可进行有目的地采购,不会出现滞销情况;商品种类繁多|货物海外仓储成本增加;退换货不太方便| ### 1.3 跨境电商发展历史 #### 1.3.1 跨境试点城市数量和范围逐步推进 自2012年起,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数量逐年递增,2015年又设立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截至2025年,已有10个跨境试点城市和35个综合试验区。这些试点城市和综合试点地区的选择特点在于:城市基础条件优良、发展潜力巨大、产业带基础扎实、电子商务氛围浓厚、区域辐射效应显著、具备一定的国际物流条件,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分配平衡。 #### 1.3.2 跨境政策演变 |跨境政策阶段|主要政策文件及公告|主要监管措施|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 ---- | ---- | ---- | ---- | |2016年4月之前(政策鼓励、观望期)|1.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鼓励进口政策,增加国内紧缺产品进口,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2.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3.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物品进出口监管事项的公告》|1. 对三种订单(订单、支付订单、面单)进行比较。
2. 按件监管,享受个人邮政税(50元以下免征税款)。
3. 按负面清单管理|2015年,试点城市验放进口跨境包裹1.15亿件,金额1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次和16次| |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政策规范、调整期)|1.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三项公告共同构成“跨境48新政”。
2. 《关于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新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3. 2017年9月,国务院将过渡期政策延长至2018年底,政策适用范围新增合肥、成都等5个城市|1. 征税种类由个人邮政税转变为跨境综合税。
2. 产品管理从负面清单管理改为正面清单管理,化妆品、奶粉等首次进境的商品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3. 部分商品只能通过保税网购进口。
4. 过渡期政策:除执行新税率和正面清单外,其余仍按新政策执行前进行监管|新政策过渡期较短(3月24日公布,4月8日实施),政策与实际监管未能有效衔接,对全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造成巨大影响。以宁波机场开发的跨境直邮模式为例,新政后的月度包裹投放量仅为高峰期的7.1%。尽管后续政策利好,包裹量缓慢回升,但仍未达到高峰时的20%| |2018年11月至今(政策稳定期)|1.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事项的公告》|1. 单笔和年度交易限额提高。
2. 扩大正面清单范围,增加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
3. 跨境电商企业进行数字签名认证|注重政策与实践的衔接,明确跨境企业的法律责任,预计跨境电子商务将稳步向上发展| ## 二、新形势下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 2.1 外贸新形势要求 传统出口贸易的低成本竞争优势逐渐消逝,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贸易壁垒林立。在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下,传统出口贸易发展举步维艰,而通过跨境电商等方式开展的国际进口业务份额却逐年攀升。 从相关数据来看,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增长超过38%,远远高于同期外贸进出口总额12.6%的增速。阿里巴巴跨境电商研究中心主任欧阳成认为:“国际贸易的未来是跨境电商。预计到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占比将超过对外贸易的40%。” ### 2.2 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 2008年经济危机过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GDP增速从2008年前的4%波动至3%。海外大规模采购减少,订单趋于碎片化。与此同时,国内生产要素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贸易企业迫切需要向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商业模式转型升级。 ### 2.3 航空物流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 随着铁路提速、跨境铁路货运班列的开通以及公路网络的持续完善,航空物流面临着严峻的外部竞争压力。从相关数据选取的2016年至2018年三年的货运总量及各模式货运量同比情况来看,航空货运量增速呈现下降趋势,增速低于运输总量及其他运输方式。 民航业长期存在“重客轻货”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货运收入较低。从相关数据可知,货邮收入水平仅为客运收入水平的1/4。同时,航空物流信息化水平较低,缺乏全行业的信息平台,实际操作流程繁琐,在航班时刻、航权等方面也不具备优势。 航空物流要改变这种不利现状,形成与外界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依靠新兴产业的持续成长。 ## 三、跨境电商对航空物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 3.1 为增加全货机、开辟新国际航线创造可能 腹仓空运难以满足大批量货物的运输需求。在实际操作中,腹仓运输对货物尺寸要求苛刻,装载率较低,且优先运输旅客行李,所以容易出现货物被拉卸的情况。货源稳定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稳定的舱位来保障货物的顺利运输。跨境电商进口的主要来源地包括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货源集中度较高。因此,跨境电商能够为机场和航空公司带来增加全货机、开辟新航线的机遇。 ### 3.2 解决航空物流长期流出多、进口少的不平衡局面 以2018年宁波机场国际腹仓货物量为例,出境货物量为6000吨,入境货物量为3100吨,进港货物量仅为出港货物量的一半。可见,全国航空物流出境货物较多,入境货物较少。在这种困境下,快速发展的进口跨境电商能够改变这一现状。2010年,跨境电商进口占跨境进出口总额的7.3%,2016年这一比例达到19.6%,2017年,跨境进口增幅超过100%。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长,跨境电商进口份额将不断增加。 ### 3.3 推动航空物流相关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 传统航空物流相关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各个环节各自为政,缺乏完整的货物追踪系统。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是基于物流和信息流开展的,无论是监管机构、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对信息流、物流、商品全程追踪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深入发展,传统航空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将被动或主动得到提升。 ### 3.4 推动快递业快速高质量发展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18年,跨境快递业务量达11.1亿件,同比增长34%,高出行业增速7.4个百分点,已连续两年超过整体增速。在2018年全国快递量排名前50的城市中,跨境试点城市和跨境综合试验区有28个,前9名均为跨境试点和综合试验区城市。跨境电商产生的快递业务量成为快递行业增长的一大亮点。 跨境电商给快递行业带来的不仅是包裹量的快速增长,更重要的是推动快递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网络和仓库,能更好地服务跨境电商客户群体;二是业务范围扩大,随着业务量的增长,传统航空公司的腹仓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快递包裹量,快递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机队,并开始涉足航空运输领域。截至2018年,国内快递拥有自己的专用货机113架,还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大型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如顺丰速运在鄂州投资建设国际快递核心枢纽,圆通在嘉兴推出航空物流枢纽,进一步提升了快递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国内各大快递公司旗下的三通一达和顺丰速运开始通过上市、并购等资本运作筹集资金,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三是推动快递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随着业务量的发展,原有的手工填写纸质表格、人工分拣等业务条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动行业实现运营链接和路由控制,智能化、机器人配送、无人机配送已开始应用。 ## 四、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业相互促进成效逐步显现 根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作为传统出口贸易国家,出口货物总额一直高于进口货物。在此背景下,航空物流始终处于出港航班座位满、入境航班座位空的不平衡困境。然而,蓬勃发展的跨境电商恰好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自2012年以来,跨境电商交易额以年均20%以上的增速快速发展,即便在受“跨境48新政”影响的低谷期,增速也达到19.8%。从2017年跨境进口数据分析,零售进口查验放行3.87亿份,比出口高1.15亿份,直购进口零售商品单数和金额同比增长115.87%和117%,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如果航空运输相关企业能够抓住这一趋势,进出境空间将得到有效利用,货运量也将得到充分提升。 随着消费品质的升级,消费者对个性化、高附加值等商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如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时效性的需求,成为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攻克的难题。航空运输作为目前最安全、最快捷的中长途运输方式,正日益成为高价值、高时效跨境货物的首选运输方式。 ## 五、当前机场开展的跨境电商业务分析 ### 5.1 各地区机场公司参与跨境直邮模式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机场仅作为货物的中转场所,跨境货物在机场外的监管园区清关,典型的机场如杭州萧山机场。货物抵达萧山机场后,办理通关手续,并通过卡车分拨至下沙、下城电商园区进行清关配送。 第二种方式是货物在机场区域内清关。该方式又分为两种操作方式:一是机场仅提供场馆设施,作为中立平台运营,以上海浦东机场、郑州机场为典型;二是不仅充当场地和设备提供商,还深度参与运营,天津机场华宇货运站对于跨境电商业务来说就是典型代表。 ### 5.2 机场跨境电商发展的借鉴点及存在问题 |机场跨境业务模式分类|代表机场|交通网络|海关级别|其他|机场货运量影响| | ---- | ---- | ---- | ---- | ---- | ---- | |机场仅作为中转场所|萧山机场|4条全货运航线|“5 + 2,7 * 24”间隙|用好特种货运港口资质|/| |机场内清关 - 中立平台|浦东机场|国际货运枢纽|低风险货物自动备案,提前申报并到货验放|东航物流提供始发地直送等服务,打破“跨境通讯 + 东方支付垄断”,2017年跨境直邮订单量同比增长152%|/| |机场内清关 - 中立平台|郑州机场|29条国际全货运航线,37家地面货运公司|建立注册产品数据库,产品自动入库;利用信息技术防控风险;包管理转向企业管理;7 * 24小时清关|利用好特种货物口岸资质,分包进口生鲜食品;在综合保税区设立机场货运站,2017年前10个月的货运量为1.3万吨,单日最高可达260吨|/| |机场内清关 - 深度参与|天津机场(华宇货运站)|依托海航集团网络布局|注册产品数据库比较|布局海外仓,提供全程国际物流解决方案、清关等功能|2017年,天津机场快件直邮量为10,258吨,约占天津机场国际进口量的十分之一| 从上表可以看出,机场参与跨境电商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货源国际航线结构不完善;二是政策变化快、影响大;三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各地区执行规模不同;四是货物及包裹缺乏权威的全程追踪。若能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机场作为航空物流的重要环节,货运量有望快速增长。 ## 六、协同多方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 ### 6.1 对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建议 经过一系列政策波动和调整,随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项的公告》的实施,标志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未来环境政策将趋于相对稳定。建议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宏观政策稳定、具体政策灵活,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同时控制风险。 #### 6.1.1 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区别于“私人邮件”和“一般贸易”的第三类贸易进行监管。一是取消单笔及年度交易金额限制;二是按照负面清单管理,减轻监管部门审批负担;三是取消50元以下个人邮件免税规定,对不同渠道入境的跨境货物,通过电子商务进口的商品征税应保持一致,以促进公平竞争,避免国家税收流失。 #### 6.1.2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 地方政府部门高级官员要牵头协调海关、航空公司、机场、报关行、物流公司等相关单位,定期进行交流、监督甚至激励考核;在业务发展初期,应针对机场等相关公共设施平台制定科学的补贴政策,给予支持。 #### 6.1.3 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范,组建行业协会,成立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联合会,制定标准行为准则,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同时,建立约束和监督制度,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意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诚信评估体系,涵盖信用评估、支付安全、客户反馈系统、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构建完善的监管评估体系。制定信用安全等级评分标准,利用大数据平台数据评估跨境电商企业相应信用等级,督促跨境电商企业自觉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 6.2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 6.2.1 有效推进海关信息化建设 开放海关各类数据接口,方便相关单位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非涉密数据共享。结合企业信用评级管理,跨境电商将逐步从“套餐管理”转向“企业管理”,实施跨部门科学抽查,依托5G、大数据、智能分析、情报分析实施精准管控,从源头控制风险。 #### 6.2.2 创新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模式 海关要研究新的通关监管方式,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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