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起新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实施金杜律师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新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3月1日起实施,金杜律师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2025年3月1日起,新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式实施。此次调整后的清单进一步扩大,新增了滑冰用品、番茄汁等29个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迅猛发展,在为消费者带来“买全球”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产品责任风险和维权监管等问题,凸显了加强消费者权
新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3月1日起实施,金杜律师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2025年3月1日起,新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式实施。此次调整后的清单进一步扩大,新增了滑冰用品、番茄汁等29个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迅猛发展,在为消费者带来“买全球”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产品责任风险和维权监管等问题,凸显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紧迫性。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部合伙人冯晓鹏、负责律师王一梅以及法律助理马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跨境电商企业、国内代理商、跨境电商平台等角度,深入剖析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旨在推动该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完善。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货权所有者的境外属性,给境外监管带来一定阻碍。2018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486号文”),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创设“国内代理人”角色,规定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需承担如实申报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冯晓鹏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国内代理商保障消费者权益。
金杜合规团队强调,跨境电商企业及境内代理商应聚焦信息披露、质量安全、退货管理等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合规经营。在信息公开方面,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由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原产地不在境内,在质量标准、标签语言等方面存在差异,且清关、申报环节多,所以企业应全面披露产品信息和通关风险。在质量安全方面,要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因商品原产地质量等标准与国内不同,跨境电商企业在产品质量风险控制上责任重大。在退款管理方面,要保障消费者退货权利。受跨境因素影响,退款流程复杂、耗时久,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退款权益,降低退款难度。
跨境电商企业及境内代理商还应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搭售、自动续费等消费者保护热点,维护消费者隐私和自主选择权。
跨境电商平台在中国注册,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备受关注。金杜合规团队对跨境电商平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制定服务合同和交易规则。平台作为交易服务提供者,应在买家登记和入店前,制定合理规则,保障消费者权益。二是进行侵权赔偿资格和责任初审。若进驻平台的跨境电商企业产品出现问题,平台因初审监管不力需承担责任,这对其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合规成本提出更高要求。三是明确渠道,防止欺骗。随着业务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自营业务,存在国内外商品销售标签差异易误导消费者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此作出明确。四是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应遵循平台责任。新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社交、直播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履行平台经营者义务,依托此发展的跨境电商也不例外。
来源 | 商务部、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