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
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模式,正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广州市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在2025年展现出了勃勃生机。广州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催生外贸发展新动能。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等24个城市筹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实际情况,特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2日
促进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如下:
为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在广州更好地发展,鼓励各类服务商为其提供综合配套服务至关重要。支持各类服务商涵盖通关、物流、结算、融资、信保、代理经营等多方面,同时鼓励税务、咨询、会计、人力资源等专业机构提供特色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优先申请市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从而享受外贸扶持政策。这一举措将极大地完善跨境电商生态链,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方面,广州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于公共平台建设、通关申报、信息共享、产品追溯、金融服务、快递货运、电商诚信、统计检测等领域首批在国家复制推广的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资助不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这将有力推动试验区在各方面的创新实践,引领行业发展潮流。
建设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意义重大。要建立起涵盖通关、支付、税务、物流、外汇等多方面的职能体系,以此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同时,为平台建设和运营提供金融支持,确保平台能够高效稳定运行,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坚实的服务支撑。
重点支持1 - 2个省级重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建设,这是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的关键举措。推动县(市、区)政府出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专项新政策,在资金、场地、土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园区,带动区域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对于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一年以上且跨境电商企业50家以上的园区,经主管部门评定后,给予20% - 50%的补贴,补贴根据园区等级提供园区运营实际租金。若园区年累计网上交易额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则给予园区经营者交易金额0.3%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自建或订购营业场所的,可参照这一新政策享受优惠。这将激发企业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对入驻广州且年网络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日元以上的国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这有助于吸引优质资源,提升广州跨境电商的国际竞争力。
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对落户广州且年网上交易额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的国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B2B、B2C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亿元的奖励。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服务进出口企业50家以上且年网上交易额达到1000万日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B2B、B2C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给予交易额0.5%的奖励,最高限额为100亿元。这将丰富跨境电商服务市场,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服务。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对年网上B2C零售出口销售额超过10万日元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出口销售额1%的奖励,最高可达300亿元人民币。对年线上B2B出口额达到100万日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出口额0.5%的奖励,最高限额100亿元人民币。这将有力促进广州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增长,提升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支持公共海外仓发展,对广州企业拟建设的公共海外仓,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省内1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租赁费的数额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亿元。建设或认购公共海外仓运营站点的,可参照本次新政策享受奖励。海外仓的建设将有效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增强跨境电商企业的竞争力。
支持开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专营店,对在广州开设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专营店,经主管部门批准,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亿元。这将丰富国内市场的进口商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支持申请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站点,对在广州建设、运营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场所,给予软件设备购置费和运营费30%的奖励,最高可达200亿元。这将加强海关监管能力,保障跨境电商业务的顺利开展。
支持开通汽车运输海关监管专线,对在当地清关且不能满足当地进出境运输需求,通过海关监管车辆(即卡班)运往周边城市的跨境电商货物,卡班专线奖励每趟2000元将会给予,单卡类专线最高限额为200亿元。这将优化跨境电商运输通道,提高物流效率。
支持货运企业发展,对当地清关跨境电商快件(含大件邮政包裹)年发货量达到12万件以上的货运企业,给予国际运费20%的奖励,最高可达200亿元;对承运商而言,在跨境电商货物国外货运环节,对当地清关、年订单量10万单以上出口快件(含邮政包裹)的货运企业给予30%奖励国外运费,最高可达100亿元。这将促进货运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融资,对获得融资或建行抵押贷款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贴息,单家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20亿元。这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引入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鼓励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落户广州,对准备在广州建设支付中心、开展跨境电商支付服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0亿元。这将完善跨境电商支付体系,提升支付便利性和安全性。
支持引进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鼓励取得境外收汇牌照的金融机构落户广州,对准备在广州建设功能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售汇业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0亿元。这将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促进资金流动。
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吸引“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级专业总监、创新人才或团队等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来广州就业创业。对符合广州人才绿卡(A、B卡)申请资格的人员,在创业扶持、落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将按规定执行新的利润分享政策。人才是跨境电商发展的核心要素,此举将为行业注入强大的智力支持。
支持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鼓励广州各类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对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在校生50人以上的高校给予不超过8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招生50人以上的本科专业给予不超过6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这将培养更多专业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自主组织人才培训,经认证的跨境电商产业园为入驻企业举办的跨境电商专业培训,每年培训学员人数达到200余人次,园区价值最高不超过50亿元。这将提升园区内企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产业整体发展。
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平台、行业服务机构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论坛、论坛、博览会、大赛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活动。在全省或京津冀地区有影响力的,给予活动主办方一定的奖励。这将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繁荣发展。
加强产业研究和数据测试,鼓励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机构提供研究咨询服务。探索联合第三方设立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或发展研究中心,配合制定年中发展规划和新政策措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测试;鼓励第三方行业检测分析,定期为政府提供检测分析报告。这将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重大项目可采取“一案一议”决策方式。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的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制定。同一事项不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奖励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