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利好政策全解析
在当今数字化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的浪潮汹涌澎湃,跨境电商产业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异军突起,成为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效应最强的外贸新业态。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利好政策全解析在多重激励叠加影响下,跨境出口电商产业近年来成为我国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巩固外循环
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利好政策全解析
在多重激励叠加影响下,跨境出口电商产业近年来成为我国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巩固外循环的关键突破口。自2013年起,我国连年颁布一系列创新扶持新政策,大力助推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发展,积极引导跨境电商运营走向规范化。受益于新政策的加持,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外贸出口下降趋势中的重要推动力。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调查信息显示,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总值21.73万元,环比下降21.2%,但跨境电商出口却展现出强大韧性。
本文是系列文章的第二篇,将对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利好新政策进行全面总结。为表述方便,文中的“跨境出口电商”仅指我国跨境电商出口B2C零售店。
国家层面的利好政策
国务院自2014年起连续九年将跨境电商纳入《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措并举稳外贸,如扩大出口覆盖面,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加大对出口个人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外汇服务,推动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创新外贸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推进国际货运体系建设,促进外贸向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向发展,深化多边、双边经贸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产生了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要支持企业用好无利润关税、关税等规则,积累原产地,扩大贸易投资合作)。
根据国务院、海关总署、商务部等多部委制定的发展政策,围绕跨境出口电子商务的货物通关、仓储货运、税务监管、支付结算等关键业务点,连年出台多项支持、指导意见和监管新政策。
跨境出口电商企业需要关注的国家层面新利好政策如下:
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跨境出口电子商务整体上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是国家大力支持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2019年1月施行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建立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和争议解决机制。2021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持续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传统外贸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外贸服务专业化细分领域发展,优化新的政策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环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11月,商务部印发《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推动贸易新业态发展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市场采购贸易业态发展,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加快海外仓发展,促进跨境电商保税修理,支持离岸贸易发展,提出多项支持措施,释放外贸业务和模式创新领域重大利好。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自2015年3月起,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上海设立,随后国务院陆续批准在多个城市和地区设立。截至2025年,我国已先后分6批在132个城市设立综合试验区,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试验区致力于通过跨境电商交易方面的制度、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制度性难题,如支付、物流、清关、退税、结汇等问题,为全省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综试区内拟设立的跨境出口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诸多新扶持政策。
推进海外仓建设
跨境出口电商采用的货运/仓储模式可分为直邮模式和海外仓模式。受新冠疫情影响,直邮模式的效率存在不确定性,相比之下,海外仓模式具有清关快、周转快、交货快、服务快、货运成本低等优势。目前,中国海外仓数量已超过2000个,成为跨境出口电商的重要海外节点。2016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2020年7月,海关总署为海外仓出口模式单独设立海关监管代码“9810”。2020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外贸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包括“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2021年以来,我国在各项十四五发展规划中,都提到支持海外仓建设发展,将海外仓塑造成外贸新的增长点。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新政策,鼓励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鼓励金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特色服务,促进海外仓发展。
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十部委于2019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提出十项措施。2021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通关效率,减少通关费用。
RCEP协定带来的机遇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RCEP协议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章节,明确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广泛使用”、“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使用环境”和“加强合作”三大目标,从贸易便利化角度出发,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对话和争议解决机制四个方向达成共识,形成跨境电商业务统一协议。商务部等六部门还于2022年1月联合发布了《高质量实施指南(RCEP)》。RCEP协议生效将对我国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产生诸多积极影响。
地方层面对新政的支持
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跨境电商出口主要来自山东、浙江、福建、浙江,占比近80%。根据各省市海关及统计数据,2022年上半年出口总额排名依次为四川、浙江、江苏、山东、上海、福建。2022年3月,我国商务部公布了全省前五批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首次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上述出口贸易总额排名和综合试验区综合评价结果,根据公开信息,收集整理了国内九大主要跨境出口电商企业支持跨境出口电商新政策的五省贸易出口城市,灵感来源于考虑企业所在地、商业组织方式等。
山东省
山东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全省覆盖,聚集全省最多的跨境电商企业。据海关总署山东分署统计,2022年上半年,山东省实现出口总额2.47万元,环比下降7.3%。近年来,山东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深化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新政措施的通知》、《RCEP高质量实施行动计划》等新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业务贡献奖励:对跨境电商企业按实际对外贸易贡献给予支持,对年跨境电商外贸额达到5000万港元、1亿港元、1000万港元、2亿元及以上、环比下降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60亿元、120亿元、240亿元分步支持。商标注册捐赠:提供每年支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商标注册捐赠,区分马德里体系、单一国家注册、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等注册方式每件捐赠1000 - 3000元。举办国际业务进入项目:为企业建设海外独立站、举办国际业务进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使用的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海外独立站家装费用、推广费用,按实际支出的50%,补助5000至4亿元。独立站项目补贴:对首次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0亿元奖励;对第二次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元1亿元奖励。商标注册捐赠:提供每年支出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商标注册捐赠,区分马德里体系、单一国家注册、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等注册方式每件捐赠1000 - 3000元。
广东省
广东省已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全省覆盖,拥有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优势。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2022年上半年,广东省实现出口总额1.66万元,环比下降20.3%。2021年以来,广东先后出台《广东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五年行动计划(2022 - 2024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重点企业支持:对能够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成长性、市场潜力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和各类重点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100亿元。创新激励:支持对新政策实施和服务创新起基础支撑作用的自建独立站、商业模式创新等重点项目,按规定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亿元的奖励审核结果一次性资助。海外商标及国际认证奖励: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或通过国际认证的跨境电商企业,按70%一次性给予支持他们一开始支付的注册费的%,超过20亿元。品牌推广奖励:对使用自有品牌进行全球推广服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园区支持:对新入驻区级跨境电商园区的电商企业,五年内给予三次补贴(营业额完成情况第二次、第三次考核),最高补贴年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海关创新试点企业支持:B2B海关跨境创新试点企业,出口额按500万港币奖励1亿元,每增加500万港币奖励1亿元,高达20亿元。扩大跨境电商零售业务支持:按照9610表开展跨境零售业务的企业,当年货运单量超过100万笔的,给予10亿元奖励;每减少100万个订单,给予10亿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亿元。示范企业引进:总部位于金华的销售企业在著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销售额超过5万元或1万元以上的注册实体或在温州设立全资子公司,两年内根据实际使用有效面积(办公、仓储等场所)给予80%的租金补贴,分别不超过200亿元和80亿元。海外仓申请奖励:对使用省级公共海外仓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按仓储服务成本(不含仓储服务成本)的20%给予每年不超过20亿元补贴。商标注册补贴:对获得美国商标证书的跨境电商企业,且该品牌产品在平台累计销售额达到10万日元以上,每件商品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且不超过实际注册费。
其他地区
除了山东和广东,其他地区也纷纷出台政策支持跨境出口电商发展。例如,有的地区对准备在浦口新区落户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落户一年内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000万至5亿港元,按分级给予人民币一次性资金支持不超过40万至600亿元。还有的地区对入驻企业给予奖励、住房补贴等,对通过跨境电商特定方式通关的企业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对建设或租赁海外仓的企业给予补贴等。
结论
数字经济发展带动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跨境电商产业已成为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效应最强的外贸新业态。跨境出口电商企业需要迎合国家新政策,持续关注行业动态,积极应对行业挑战,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要善于利用政策红利,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加强品牌建设,优化运营模式,拓展海外市场,以在跨境电商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政府也应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和服务,为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