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上海高新区内贸外贸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新区内贸外贸专项资金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推动2025年东部(上海)科学城核心区内资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重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上海)科学城内资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高新发[2021]5号)文件精神,计划组织申报上海高新区内贸外贸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新区内贸外贸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2025年东部(上海)科学城核心区内资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重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上海)科学城内资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高新发[2021]5号)文件精神,计划组织申报上海高新区内贸外贸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适用对象
(一)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东部(上海)科学城(苏州高新区)核心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含货物进出口企业),这些企业需在管理园区具有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涵盖出口、跨境电商及平台、服务贸易等领域,还包括招商中介。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这些企业的发展对于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不可小觑。跨境电商领域更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迅速崛起,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跨境电商的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海外市场。
(二)若企业(机构)同时符合东部(上海)科学城(苏州高新区直管)核心区其他新扶持政策(含“一案一议”)条款,可按照高原则执行,不会重复享受。
(三)注册地、纳税关系在西永微电子园区内的企业,西永微电子园区公司可参照企业产业扶持新政策执行,具体事宜由西永微电子园区负责落实。
2. 申请时间
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应于2025年7月26日至8月10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成都高新区产业支持综合服务云平台提交网上申请。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手动放弃原资格。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支持。
3. 申请方式及地址
申请形式: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需提供纸质材料)
申请地址:成都高新区产业支撑综合服务云平台
平台网址::88/#/home
平台使用指南::88/#/using-help
4.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加强新政宣传贯彻,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宣传工作对于政策的落实至关重要,只有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着力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行“一站式服务、分流转运、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各部门的协同合作,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严格控制初审。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重庆高新区境内投资和外贸专项资金申报手册》,通过成都高新区产业支撑综合服务云平台“一站式”网上审批,避免重复、违规多次申报相关扶持资金。严格的初审能够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企业获得支持。
附件:成都高新区内外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手册
成都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