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小课堂韩国专利申请中的特殊制度

一、优先审查机制韩国为加快特殊专利申请的审查速度,设立了优先审查制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该制度:一是专利申请的内容正被他人实施;二是该申请属于总统令规定的需紧急处理的专利申请,涵盖国防工业、环保、出口促进、中小企业优惠和国家研发计划等领域;三是用于防灾、救助和灾后恢复等紧急情况。通过PPH(专利审查机构间的审查结果共享业务合作)项目,也能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568

专利知识小课堂韩国专利申请中的特殊制度

一、优先审查机制

韩国为加快特殊专利申请的审查速度,设立了优先审查制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该制度:一是专利申请的内容正被他人实施;二是该申请属于总统令规定的需紧急处理的专利申请,涵盖国防工业、环保、出口促进、中小企业优惠和国家研发计划等领域;三是用于防灾、救助和灾后恢复等紧急情况。通过PPH(专利审查机构间的审查结果共享业务合作)项目,也能加速审查过程。当申请人在先审查机构的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向后审查局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目前,中、美、欧、日、韩五国知识产权局均参与此项目。

二、专利类型转换制度

韩国规定了专利类型转换制度,即在收到第一次驳回决定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将发明专利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反之亦然。

三、再审制度详解

在韩国,存在一个独特的再审制度。在收到驳回决定三个月内且未提起复审之前,或自收到授权决定之日起至办登时限止,申请人可修改申请文件并要求审查员重新审查。一旦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不可撤销。如果针对已授权或驳回的专利提出再审,原决定会被自动撤销;但如果是针对无效的专利,原无效决定则不会。

四、单方和双方程序加速制度

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按照案件申请顺序处理,但特殊情况下可优先处理,分为优先审理和快速审理。优先审理适用于17种情形,如药品审批和半导体相关案件。快速审理则主要适用于与侵权纠纷诉讼中的专利权确权相关案件以及司法机构正在调查的案件等。为了加快审批流程,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于2023年下半年引入了“审判决定日期通知制度”,使申请人能更准确地知道处理决定的发布日期。此前,这一日期需要20天且存在不确定性。

(注:以上内容基于Monica聊知识产权的文章,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风口星跨境立场。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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