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重磅福利:单项资助达五百万支持跨境电商产业申报启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宣布为加强推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拟组织实施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类)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支持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供应链协同类项目以及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在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方面,该计划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宣布为加强推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拟组织实施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类)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支持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供应链协同类项目以及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
在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方面,该计划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资助上限乘以项目评审得分系数。每家单位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一个项目。资助方式采用事后无偿资助,申报项目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开展,且已建设完成。
在申报条件方面,要求申报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所报项目须由申报主体自行建设和运营,如与其他机构合作建设的,其所有权须归属于申报单位。
还规定了申报项目的建设费用支出时间、对接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的要求、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
在申请材料方面,要求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在业务受理方面,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6日至8月31日17:45,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9月7日17:45。申请受理机关为市经贸信息委,联系人及电话为詹小姐、郑小姐(82335573、82336774),受理地点为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在申请决定机关方面,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审议通过。办理流程包括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抽查、专项审计、核定资助金额、复核、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等步骤。办理时限为常年受理、分批集中办理,资金用完截止(自集中办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
在批准文件及有效期限方面,证件为批准文件,有效期限为申请人应按市经贸信息委要求的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如: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大于(含)五万须先提交收据再予以拨款)。
在法律效力方面,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十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根据《深圳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数据管理的通知》(深办〔XXXX〕XX号)的规定,对于在我委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如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营业额)、商品销售额、应交增值税和从业总人数等,必须确保与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的数据保持一致。如果存在数据误差,且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允许范围,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若多次出现数据误差,将被列为“不诚信企业”,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请各企业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项目申请事宜。项目单位应自主申请,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我们严厉打击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如有发现此类情况,欢迎广大企业积极举报,我们将依法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申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