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ICC面临:复杂间接税制抑制中小企业成长2025年观察

国际商会(ICC)近日发布了一份问题概要,为WTO主导的国际税制改革谈判提供参考意见。该组织指出,繁琐的间接税制影响了中小微型企业的成长前景。这份概要源于与涉及数字经济或受其影响的各行业企业的深入讨论。其旨在详细阐述电子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671

国际商会ICC面临:复杂间接税制抑制中小企业成长2025年观察

国际商会(ICC)近日发布了一份问题概要,为WTO主导的国际税制改革谈判提供参考意见。该组织指出,繁琐的间接税制影响了中小微型企业的成长前景。

这份概要源于与涉及数字经济或受其影响的各行业企业的深入讨论。其旨在详细阐述电子商务背景下实物商品征税的相关议题,目的在于构建一个简化统一的制度设计,避免出现非关税贸易壁垒。

针对当前趋势,这份标题为《实物商品征税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考虑:通过简化一致的设计避免非关税壁垒》的概要强调了中小微型企业(MSME)的关注度日益增加,特别是随着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若跨境销售的实体商品未经简单而一致的设计处理,对于商品及服务税(GST)或增值税(VAT)体系的倾向将可能促成非关税贸易壁垒。

该概要还为世贸组织成员提供了五项主要建议,以确保其GST/VAT制度不会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具体内容如下:

  • 尽量减少对国内外企业在注册要求上的歧视,并确保税收制度在技术上是中立的。
  • 允许相关供应商在境外进行税收征收。
  • 设立或维持适当的最低限额,使海关机构能够专注于安全保障而非国内税收。
  • 确保注册和纳税程序简单、无歧视。
  • 供应商无需在目的地国家/地区设立营业场所或财务代表即可进行商品供应。

除了这些建议外,概要还探讨了现有的良好实践,并特别指出了澳大利亚在税制发展方面的进步。

国际商会秘书长John Denton在评价澳大利亚的非税务居民GST模式时表示:“澳大利亚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合规率很高,通过数字平台对实物商品征税确实是一种高效且有效的方式。”

据报道,2019年7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指出,自从对低价商品实施GST以来,已成功征收超过2.5亿澳元(约合1.749亿美元),这一数字超过了预期的1.8亿澳元。

自2018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开始实施新的税制。该法规要求海外供应商、电子分销平台和货运代理公司,若在澳大利亚的营业额达到或超过75000澳元,需向消费者代收所交易的低价值商品(小于或等于1000澳元)的10%GST,并将代收的税款上缴给澳大利亚。

ATO表示,自税制改革以来,已有超过1000家海外企业注册了GST。ICC概要进一步指出,随着半成品数字交易的增加,各国在保护财政收入的也需注意确保征税过程既不复杂又不会导致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产生。

John Denton强调了至今所取得的进展:“经合组织在这一领域已经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重要的是,成员国在制定无歧视和无摩擦的原则和纪律时应该牢记平衡的重要性。一个全球统一的间接税制对于释放MSME的数字贸易商机至关重要。”

(编译/星网资讯 谢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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