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的推广与复制行动指南:加速走向高质量电商未来(2025)
一、便捷的外汇交易与结算新措施
10. 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结算
为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如银行等接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针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其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进行结汇,此举有助于提升企业资金周转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也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由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收结汇、购付汇业务,不受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限制。
责任单位:省外汇管理局、相关银监局及地方部门。
二、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驱动
11. 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推广
倡导有资质的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出创新的互联网支付产品及服务。结合中信保、外贸公司、商业银行及综合服务平台优势,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保险、本币跨境结算、结售汇等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如eBay、Amazon开展数据对接,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助力B2B出口规模扩大。
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机构、商务厅及地方部门。
三、闽台物流黄金通道建设
12. 拓展闽台物流通道
为打造闽台物流黄金通道,计划巩固对台直航客货滚装、小三通及台北快轮航线。利用台湾港口及机场资源,发展吸引两岸贸易货物及跨境海运快件从福州、平潭、厦门中转。鼓励专业货运航空公司增加对台航班,打造国际物流新干线。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局及邮政管理局等。
四、国际物流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
13. 扩大经台国际物流规模
为促进经台国际物流平衡发展,将扩大采信台湾第三方检测检验结果的商品政策适用范围。并利用“台闽欧国际”班列,服务我省跨境电商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
责任单位:口岸办、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及海关等部门。
五、跨境创新业务拓展
14. 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
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为主攻方向,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发展“平台+产业带”模式,组织相关企业对接我省特色产业带,引导产业带企业通过自建或第三方平台扩大进出口。并发展海外分销模式,主动融入海外区域市场零售体系。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及商务厅。
六、市场主体壮大与品牌建设
15. 壮大市场主体及引导品牌建设
大力拓展新业态,如B2B2C、M2C、C2B等,引导传统出口优势行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设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转变“走出去”模式。并深化与跨境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引导企业培育自主互联网品牌,提升福建制造、福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各地方及商务厅。
七、互联网+外贸生态圈营造
16. 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及资源对接平台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培训市场化运作,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机制。支持举办资源对接会,打造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资源对接展会品牌,利用资源形成线上展会平台,提升我省跨境电商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地市及商务厅。
八、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持
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主体责任是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各部门应围绕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难题和制约因素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与政策措施以支持我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形成特色区域优势等可操作的措施与成果切实保障了电商的发展权益也加大了电商的发展力度通过这种方式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形成了良好循环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增加了产品出口额等多方面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和改善为当地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贡献和价值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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