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等地率先开启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篇章试点篇,时间回溯至未来五年
七月初始的黎明,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等地区率先启动。据宁波海关报告,凌晨零点成功审结放行了10票B2B出口报关单,其中包括2票9710报关单和8票9810报关单,总金额达到340万元。还有5票9710清单成
七月初始的黎明,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等地区率先启动。据宁波海关报告,凌晨零点成功审结放行了10票B2B出口报关单,其中包括2票9710报关单和8票9810报关单,总金额达到340万元。还有5票9710清单成功申报放行,货值共计3071元。
同日,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关务负责人陈凌凌正在办公室内忙碌着,准备当天的出口货物报关工作。她通过操作鼠标,轻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里的跨境电商出口申报按钮,成功完成了一批智能升降台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仅3分钟后,系统显示海关审结放行,这批货物将装载远洋货轮从宁波舟山港启程,前往美国的彼岸。
这一票报关单的顺利放行,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出口的B2B货物,标志着宁波海关等全国10个试点关区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正式启动。同日,宁波地区的首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也通过宁波空港口岸和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顺利验放,这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开展,是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该政策的推出,旨在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的积极作用,稳定外贸保就业,同时配合第127届广交会线上举办,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新政策增设了“9710”、“9810”两个监管代码,分别对应“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这一举措填补了跨境电商B2B出口领域没有政策措施支持的空白,实现了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单列代码监管。
近年来,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向境外销售国内产品的规模逐年增长,已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随着业务体量的不断扩大,一些制约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也逐渐浮现。根据海关前期开展的企业调研,跨境电商出口B2B模式在贸易额、产品种类、涉及企业数量方面均远超B2C(零售出口)模式。占据跨境电商贸易重要份额的企业对企业货物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无法享受跨境电商政策的便利。企业普遍希望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专门监管方式代码,以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务院要求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海关总署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新政策的实施对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运营亚马逊FBA以及海外仓电商业务从业者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这将进一步促进出口电商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跨境电商这一新兴业态的市场竞争力。这也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将更加明朗,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出整个跨境行业的出口数据和交易数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物流配送时效延迟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自今年7月1日起,宁波海关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为宁波市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顺利完成‘9810’出口首票,对宁波市跨境电商发展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宁波市外贸行业的转型升级。”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出口科叶波科长表示。
许多外贸行业人士认为,国家出台的新规为传统外贸找到了新的出路。一位乐歌国际贸易的电商负责人表示,“今天这票单子秒放,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政策的红利。”更重要的是,今年广交会线上成交的订单都能通过新的跨境电商监管方式通关,这让他们在疫情期间开拓海外市场的信心更加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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